以国标GB18401-2003及FZ/T43016-2003为准绳,结合本企业特点,特制订本标准。 1. 目的:确保本公司生产的所有蚕丝被产品品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和行业推荐标准。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蚕丝被产品。 3. 检验方法:将产品平摊在检验台上,用手轻轻理平,使产品呈自然伸缩状态,用钢卷尺在整个产品长、宽方向的四分之一(三)处测量。 4. 标准要求: 4.1 蚕丝被产品质量分为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工艺质量。 4.2 分等规定 4.2.1 产品品等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和等外品,低于合格品为等外品。 4.2.2 产品品等由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工艺质量综合评定,以其中最低等级评定。 4.2.3 产品的内在质量按批评等,外观质量、工艺质量按件评等。 4.3 产品质量指标 见下一页 4.4 钮扣拉链等附件根据公司辅料标准要求。 5 标志、包装 5.1 产品使用说明应符合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要求。 5.2 产品应标明规格标、成分标。规格标标注形式为宽度*长度,成分标应标注面/里料、填充物纤维名称及含量。 5.3 每件产品应包装,包装大小根据公司包装辅料明细表而定。包装材料应保证不散落、不破损、不沾污、不受潮。特殊要求,按公司协商确定结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