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鹤峰县人民批准,鹤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鹤峰县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11-03-753 | 晴田大道以南 | 14473.9 | 商住 用地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2 | 30% | 30% | 900 | 200 | 配备不低于5%的保障性住房 |
11-03-754 | 晴田大道以南 | 18629.4 | 商住 用地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8 | 30% | 25% | 1400 | 300 | 配备不低于5%的保障性住房 |
11-03-755 | 晴田大道以南 | 12109.97 | 商服用地 | 商业40年 | 2.0 | 30% | 30% | 1000 | 200 | |
11-03-756 | 晴田大道以南 | 12862.74 | 商住 用地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8 | 30% | 25% | 1000 | 200 | 配备不低于5%的保障性住房 |
说明:1.以上所给各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得超过所给值,绿地率不得低于所给值。2.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鹤峰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3.出让地块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具体委托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实施,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 2013年 11月19 日17 时前,到鹤峰县国土资源局或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拍卖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竞买人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以联系鹤峰县国土资源局或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踏勘。
六、申请人可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 17时前,到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9 日17 时(以到账为准)。
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指定银行账户为:
户 名: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行武汉利济路分理处
账 号:0653
0104 0006 896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 2013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拍卖会时间为: 2013 年11 月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16号平安国际金融大厦9楼汉海拍卖厅。
八、联系方式:
1.鹤峰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鹤峰县中坝街38号
电 话:0718-5290319
联 系 人:向主任
2.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16号平安国际金融大厦9楼
电 话:15972188735
联 系 人:李经理
九、媒体查询:
中国土地市场网
鹤峰县国土资源局
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