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疏散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HOUNEN主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HOUNEN分机)、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EPS)、智能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其它通讯(控制)设备等几部分组成。本系统将为所有的建筑楼宇提供应急照明和疏散诱导系统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系统根据灾情现场的具体情况,向逃生人员提供更有效的照明亮度和清晰的疏散标志,同时选择一条避开危险区域最佳逃生线路,通过控制智能导光疏散标志灯形成导光流,引导人员逃向安全出口。第一步,火灾确认后,非消防应急专用电源强切电后,所有强切电范围内的应急灯转入应急,开启应急照明灯;第二步,收到来自消防报警设备传来的经过确认后的联动信号后,主机通过联动逻辑,改变相应的应急疏散指示灯的逃生通道指向,这一步属于火灾疏散路径的局部优化调整。火灾时,根据消防联动,对标志灯的逃生路径进行调整。用频闪、地面导向光流加强对人员疏散的引导。联动的依据是消防报警的联动信号,对火灾本层,上一层,下一层和地下层启动疏散逃生方案。在大型超市、商城、机场、展览馆、酒店、医院、车站、车库等大面积的公共场所,在疏散通道中,加装方向可调的导向光流灯,可减少由于火灾发生时,烟雾对高位标志灯的影响。
应急照明的分类及其概念区别:应急照明分为备用应急照明、疏散应急照明、安全应急照明。
1、备用应急照明:正常照明失效时,为人们继续生活或工作(或暂继续工作)而设的备用照明。照度要求为正常照明照度的10%~50%,转换时间≤15S。
2、疏散应急照明:正常照明失效时,需确保人员从室内安全撤离至室外(或某一安全地区)而设置的疏散照明。照度要求对不同的疏散区域为0.5lx~5lx且照度变化不超过1/40为宜,转换时间≤5S。
3、安全应急照明:正常照明失效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的人员安全而设置的安全照明。照度要求为100%正常照明照度,转换时间≤0.25S。
每一类照明的定义、作用和设计方法各有所别,特别是疏散照明的作用。疏散照明应为疏散通道提供出口方向行走所必要的照度,使安全出口能有效地被识别,并在正常或应急的整个期间能被安全可靠地使用。根据功能不同,疏散照明又可分为两类:一是疏散照明灯,它能为疏散通道提供必要的照度;二是疏散标志灯,为标志和指示出口方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