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是为了有利于发展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管理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国企业)常驻中国的代表机构,特制订的规定。于1980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
第十一条 常驻代表机构租用房屋、聘请工作人员,应当委托当地外事服务单位或者中国政府指定的其它单位办理。
外资企业驻深圳或其他各地的代表处或办事处为何办理不了当地的社保呢,办理不了当地的社保,员工如何才能享受当地的社保?外资企业只能通过外包给人力资源公司才能为员工参保!无论你是驻哪里的企业,我司都有相应的操作网点,你只需要对应以为创众专员李先生
办理深圳社保对象: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外来工,非深圳户口,深圳户口,驻深圳分公司,驻深圳未注册公司,驻深圳代表处公司,寻求为减少事务工作而需要社保外包的公司,这些都可以通过我司代理深圳社保。
通过社保代理解决以下问题:
一、港澳台或外资驻深圳未注册代表处(分公司)、办事机构,无法合法办理员工社保;
二、企业驻外地分公司、办事机构多、员工分布零散,不能统一管理员工社保公积金;
三、企业规模大,在职员工较多,当地的社保缴费成本高,想办理其他地方成本低社保;
四、企业管理员工社保方面人事务支出高,想把员工社保外包,减轻人事管理支出;
五、一些个体工商户和新注册公司,无法开设社保账户或想把社保公积金外包出去。
深圳的社保明细方案:
1、节约成本类型:劳务工医保(66.4元每月,工伤+医保+失业);
2、四险低成本类型:劳务工+养老(402.4元每月,养老+医保+失业+工伤);
3、非深户住院医疗保险(439.58元每月,养老+医保+失业+生育+工伤);
4、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656元每月,养老+医保+失业+生育+工伤);
5、深户籍综合医疗保险(672元每月,养老+医保+失业+生育+工伤)
深圳创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成立的一家集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及劳动保障事务综合代理为一体的专业服务机构。专注于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致力成为全国最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公司具有劳务派遣(人才租赁)、劳动事务外包(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代理)、人事代理、人力资源外包等服务产品。一直以来都是各大企业人力资源的主要供应商,更是珠三角地区企事业及政府机构人力资 源专业服务的首选战略合作伴。
我司拥有一支具有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力资源服务人才;公司对于国家的劳动保障、人事法规及人力资源管理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及丰富的经验,为保证客户的优质服务及解决客户的疑难问题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热诚欢迎你的来电咨询办理!
深圳创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Shenzhen Chuangzhong Labour Services Dispatch Co.,Ltd.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36852027,33578370,13417310389
QQ:1742132626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同乐大厦同庆阁501室(罗湖儿童公园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