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
-
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
产地证明书》
(
FORM
F
)
,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
5891
个
6
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中国
—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格式
.
《中国
—
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
(FORM F)
》填制说明
证书号
:
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证书号编定规则
ZJFA33121/060001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第一栏:注明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包括国家)。
第二栏
:
注明生产商合法的全称
、
地址
(包括国家)
。
如果证书包含一个以上生产商的商品,
应该列出其他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如果出口人或生产商希望对该信息予以保
密,可以填写
“
应要求提供给主管政府机构(
Available
to
competent
governmental
authority
upon request
)
”
。如果生产商和出口人相同,应填写
“
同上(
SAME
)
”
。如果不知道生产商,
可填写
“
不知道(
UNKNOWN
)
”
。
第三栏:注明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包括国家)。
第四栏:注明运输方式和路线,并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货港和卸货港。
第五栏:由进口方的海关当局在该栏简要说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待遇。
第六栏:如有要求,该栏可注明客户订单编号、信用证编号等。如果发票由非成员方经营者
出具,应在此栏填写原产国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及国家。
第七栏:注明项目编号,但不得超过
20
个。
第八栏:注明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
第九栏
:
注明包装数量及种类
,
并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
,
以便查验的海关官员可以识别,
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
HS
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如果货物无包装,应注明
“
散装(
IN
BULK
)
”
。货物描述结束后,应在后面添加
“***”
或
“
\
”
(截止符)。
第十栏:对应第九栏中的货物名称注明相应的协调制度编码,以六位编码为准。
第十一栏:若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出口人必须按照下表中规定的格式,在本证书第十一栏
中注明其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出口人申报其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填入第
11
栏
(
1
)完全原产
“P”
(
2
)含进口成份,区域价值
≥40%
“RVC”
(
3
)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
“PSR”
第十二栏:该栏应注明毛重的公斤数,其他按惯例能准确表明数量的计量单位,如体积、件
数等也可用于该栏。
第十三栏:应注明发票号、发票日期及发票价值,发票价值填写
FOB
价。
第十四栏:该栏必须由出口人填写,签名、签署日期和加盖印章。
第十五栏:该栏必须由签证机构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署日期并加盖签证印章,并应填
写签证机构的电话号码、传真及地址。
《
中国
—
智利自由贸易区
》原产地证书
FORM F
自
2006
年
10
月
1
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
-
智利自由贸
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
FORM
F
)
,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
5891
个
6
位税目产
品关税降为零。中国
—
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采用专用格式
.
证书号
:
证书标题栏(右上角)
,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
(证书号编定规则例如:
ZJFA33121/060001
)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755-33572558
QQ:2777435545
TEL:1882072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