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商标是用音符和音部记号组成的音乐小节,且能持续一段时间,容易识别和理解的声音标识。结合国外及我国官方理解,声音商标注册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声音样本;(2)五线谱或简谱描述;(3)清晰、明确、独立、客观的文字描述。
以下声音不可注册:(1)仅表示一段音乐的曲调和顿歇、列举了几个音符。(2)直接体现商品或服务自身特点的固有声音。如磨刀声用在“磨刀”服务上;发动机自身产生的固有的声音用在“发动机”商品上。(3)常见的公共资源声音,如普通的鸟鸣、喇叭声、爆竹声、庆典迎宾曲等。(4)过分简短和时间过长,过于复杂的声音。(5)特别刺耳的、带给人们不良心理感受的声音,例如鬼哭狼嚎、厮杀等带有恐怖


、暴力色彩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