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专项条件
(一)C1级许可企业,应具备铁路专用线。
(二)C2级和C3级许可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组装能力和试验设施。
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具备专用的制造场地和专用的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和必要的工装,不得与碳钢混用。
同时具备几个级别许可的企业,应分别满足相应的专项条件。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七十五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 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 重新安装、改造,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效期为4年,制造安装维修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告知我公司,我们将为贵公司进行换证申请,经审核后,许可部门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未换证的,不得继续从事 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等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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