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从业人员发生事故。这是一项在生产过程中,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此,《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从理论上讲,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生产经营活动场所都存在危险因素,只是有的相对小一点,有的比较严重。只有比较严重的危险因素,才可能造成事故。如果一概而论在所有存在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一方面安全警示过多,没有这么做的必要,另一方面造成安全管理混乱。因此,法律规定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这里讲的较大危险因素,由于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不同,危险性也不同,具体什么样的危险因素属于较大危险因素,什么样的危险因素是一般危险因素,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安全警示必须明显,这也是法律所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作用是警示,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事故发生。如果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随意设置,就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另外,对于安全警示的设置,包括颜色等,国家都有严格的规定,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在设置标志时,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
OHSAS18001安全设备的管理
安全设备是用于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设备总称。由于安全设备关系到人身安全和健康,因此,国家对这类设备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直到报废,都制定了严格的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也制定了行业标准。标准化是一项基础工作,对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吴邦国同志曾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标准化管理,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了保护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必须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在我国,由于各种安全设备的不合格,以及使用过程中的不当,发生的事故也不少。为此,《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这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规定:一方面对于生产安全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厂家)来说,要保证安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出合格的安全设备。作为生产安全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厂家有责任提供合格的产品。如果由于安全设备的设计或者制造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导致事故发生,将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这在法律中是第一次对生产厂家提出了要求。厂家也有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另一方面对于使用安全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单位)来说,要做到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使用单位对安全设备,从安装开始到投入使用、进行检测、维修、改造,直到报废,每一步都要按照标准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另外,安全设备也是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的硬件,保证安全设备的安全、可靠,是从源头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转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为此,《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又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这是保证安全设备正常运转的前提。安全设备不同于一般设备,专业性较强,对其维护、保养和检测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国家对安全设备的检测有严格的规定,对从事安全设备检测的厂家实行资格审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指定有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专门人员,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应当定期将有关安全设备送到有检测资格的单位进行检测,确有困难不能直接到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应当聘请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派员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测。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责任,做到维护、保养、检测必须要有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这是落实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也是保证维护、保养、检测效果的重要提前。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没有记录、没有有关人员签字,极易造成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该维护的,没有维护;该保养的,没有保养;该定期检测的,没有定期检测,安全设备带病运转。因此,做好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也是事故发生后,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
OHSAS18001安全出口的管理
近几年,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频繁发生多起将车间、仓库、宿舍“三合一”,引起火灾,造成群伤群亡的事故。为了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立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标志明显,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疏散通道”是指走道、楼梯、走廊等;“安全出口”是指符合国家工程建筑安全技术标准的疏散楼梯,或者直通室外的门;“标志明显”是指应在容易看到的地方设置紧急安全标志,并保证标志的清晰、规范。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在火灾、中毒事故等事故中是建筑物内逃生的关口。如果平时管理不善,在通道内堆放物品,将出口上锁或者封堵,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如新疆克拉玛依友谊宾馆发生火灾时,礼堂内有8个出口,却只开启一个,结果烧死130人,教训十分惨痛。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必须设立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严禁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特别是严禁将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的门上加锁。为了杜绝新的“三合一”建筑的出现,公安、劳动、工商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必须密切配合,在颁发有关证照、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把员工的宿舍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严格把关,保证员工宿舍的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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