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基本指标
类型 | 密封式镍氢可充电池 |
型号 | HYM-4/5AA600mAh 2.4V |
规格 | 4/5AA |
额定电压(V) | 2.4 |
额定容量(毫安时) | 600 |
标准充电 | 电流(mA) | 60(0.1C5) |
时间(min) | 960 |
快速充电 | 电流(mA) | 300(0.5C5) |
时间(min) | 144 |
急速充电 | 电流(mA) | 600(1C5) |
时间(min) | 72 |
使用环境 温度(°C) | 标准充电 | 0~45℃ |
快速充电 | 10~40℃ |
急速充电 | 10~40℃ |
放电 | -20~50℃ |
储存环境 温度(°C) | ≤12月 | -20~35℃ |
≤3月 | -20~45℃ |
≤1月 | -20~55℃ |
涓流充电 | 电流(mA) | 18~30 |
环境 | 0~45℃ |
最大放电电流 (连续放电) | 电流 | 1800mA |
环境 | -20~50℃ |
单体内阻(mΩ) | ≤40(1000Hz) |
荷电保持率(20°C)标准充电、放电 | ≥60% |
IEC循环寿命(Times) | ≥500 |
重量(g) | ≤40 |
B.测试报告
除非另有说明,产品交付一个月以内在以下条件下进行测试:
以下测试遵从IEC61436-98、GB15100-2003标准:
环境温度:20±5℃ 相对湿度:65%±20%
注意:电池容量测试允许进行三次,当有一次测试符合要求时,测试即可停止,
标准充、放电条件:充电 0.1C充16小时,放电 0.2C放电至1.0V/只
测试项目 | 测试条件 | 测试结果 |
开路电压(OCV) | 在电池组标准充电之后的14天内测试,电池组的开路电压。 | ≥2.5V |
内阻(Ri) | 在电池充满电之后的4小时,电池的内阻(1000Hz AC)。 | ≤80mW |
放电特性 | 电池组以0.2C5A放电至2.0V,停15分钟,0.1C5A充电16小时,停15分钟,0.2C5A放电至2.4V,测量放电时间。 | ≥180min |
容量 (标准充电) | 电池组以0.2C5A放电至2.0V,停15分钟,0.1C5A充电16小时,停15分钟,0.2C5A放电至2.0V,测量放电时间。 | ≥270min(组合)≥300min(单体) |
容量 (快速充电) | 电池组以0.2C5A放电至2.0V,停15分钟,0.5C5A充电144min,△V=10mV,停15分钟,0.5C5A放电至2.0V,测量放电时间。 | ≥108min(组合)≥110min(单体) |
容量 (急速充电) | 电池组以0.2C5A放电至2.0V,停15分钟,1C5A充电72min,△V=10mV,停15分钟,1C5A放电至2.0V,测量放电时间。 | ≥54min(组合)≥56min(单体) |
荷电保持力 | 电池组充满电置于20±2ºC环境中28天,以0.2C5A放电,测量放电时间。 | ≥180min |
循环寿命 | 循环数 | 充 电 | 搁置 | 放电 | ≥500 |
1 | 0.1C×16hrs | 0 | 0.25C×2hrs 20min |
2~48 | 0.25C×3hrs 10min | 0 | 0.25C×2hrs 20min |
49 | 0.25C×3hrs 10min | 0 | 0.25Cto 1.0V/cell |
50 | 0.1C×16hrs | 1~4h | 0.2Cto 1.0V/cell |
| 重复1至50次循环,直至某一第50次循环的放电时间少于3小时为止。 |
过充电能力 | 电池组以0.1C5A持续充电28天。 | 无功能性变化无漏液 |
短路测试 | 满充电的电池组用小于100毫欧的连接片短路1小时,此实验必须在防护盒中进行。 | 不会发生爆炸现象 会出现漏液 |
碰撞测试 | 电池组碰撞测试在以下条件下进行: 最高加速度:98m/s2 碰撞速度:16ms 碰速度变化:1.00m/s碰撞次数:1000次 电池自由掉落高度100cm,垫木板厚30mm | 无功能性变化无漏液 |
D
外观目测单体电池/电池组无裂缝、疤痕、破裂、锈蚀、脏污、漏液、变形。
E
.单体电池充放电曲线
F.注意事项
1:电池的出厂带电量为≤30%。在带电量超过30%的情况下,电池运输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对出货电池带电量要求超过30%所带来的安全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勿将电池反极充电。
3:电池组使用前必须先充电。
4:避免以高于指定的电流充放电。
5:防止电池短路,以免电池永久性损坏。
6:勿拆解或焚烧电池。
7:勿在电池上直接焊接。
8:电池组使用不当,如极度高温、深度循环、过量的过充、过放电,会缩短使用寿命。
9:电池应贮放在干爽阴凉环境中;电池推荐以充满电贮存,一般三个月至少测量电压一次。当电池电压≤1.25V/只时,必须充放电一次或二次,然后再以充满电贮存。对贮存超过一年的电池/电池组,为了防止电池性能的衰减,电池/电池组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
10:把电池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如不慎吞食,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11:塑胶壳电池应保持通风,否则电池内产生的气体(氧气,氢气)遇到明火(马达、开关等产生的)就会爆炸。强烈建议不要将电池置于全封闭容器内。
12:电池在使用时如发现异常或问题,请咨询华越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