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
甲方:郑州文瑞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认可甲方产品的质量以及甲方在同行业的地位,决定在 投资售甲方公司的 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乙方在 年 月底前需完成以下条件:
1、认同文瑞的企业经营理念,认可文瑞产品的质量以及同行业的地位:
2、具有固定的不少于 平方米的公办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 万元的独立法人公司资格;
3、拥有一支专业的营销队伍,具备一定的相关工程安装和服务能力,要求至少有文瑞培训认证的营销人员1名,技术工程师1名;
4、提供文瑞产品在当地切实可行的 年度市场拓展计划,积极主动开发当地市场;
5、接受家文瑞相关市场、技术指导,遵守文瑞公司的市场营销政策和各项经销商管理规定;
为保证合格协议期间所售出的产品免费维保期费用和市场秩序,甲方需对乙方征收保证金,一次性征收保证金 5000 元。
6、在 年 月 日前需完成销售业绩(提货额)达到 8 万元以上。
二、在协议期间,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市场政策的秩序,具体内容包括:
1、不得打着甲方旗号,经销假冒伪劣产品;
2、不得恶意抬高或降低产品价格;
3、积极妥善处理销售及其他相关事宜,不得使甲方公司及产品形象受损;
三、合同协议期间,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协议。
四、合同协议期满后,乙方如符合以上条件要求,则甲方公司国内市场部对乙方办理经销商授权审批程序,如在约定日期前乙方未达上述各项条件要求,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五、甲乙双方发生纷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则可向郑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郑州文瑞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1363381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