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布设原则
3.1.1 护栏的设置应满足以下功能要求:
1) 防止失控车辆在路侧比较危险的路段冲出路基,不致发生二次事故;
2) 吸收能量,减轻事故车辆及人员的损伤程度;
3) 诱导视线,美化道路;
3.1.2 根据以上要求,并结合本路实际情况,本路护栏按照高速公路标准结合城市快
速路的原则进行布设:
本项目全线路侧护栏设置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1) 主路侧分带内设置A 级波形梁护栏,柱距4m,埋设于土中,护栏代号Gr-A-4E
边。
2) 桥梁外侧:设置SA级F型混凝土护栏,由主体工程设计。
3) 通道、涵洞等暗结构覆土高度<1.4m:设置A 级波形梁护栏,柱距2m,埋设于
独立设置的混凝土基础中,护栏代号Gr-A-2C。
4) 路肩挡土墙路段:设置SA级F型混凝土护栏,由主体工程设计。
5) 两混凝土护栏之间长度小于70m路段:设置SA级F型护栏,护栏现浇,护栏代
号为:RrF-SA-E1。
中央分隔带护栏:
1) 主线中央分隔带: 设置 A 级波形梁护栏,柱距2m,埋设于土中,护栏代号
Gr-Am-2E。
2) 中央分隔带开口设置防撞型活动护栏,其防撞等级为A级,其上加装防眩板。
3) 桥梁内侧:所有桥梁均设置SA级F型混凝土护栏,由主体工程设计。
4) 匝道中央分隔带:设置F 型预制混凝土护栏,埋设于土中,护栏代号为:
RpF-Am-E1。
护栏特殊处理:
1) 波形梁护栏与混凝土护栏采用采用搭接的方式过渡。
3.2 结构形式
1) A 级路侧波形梁护栏由二波波形梁护栏板(310mm*85mm*4mm) 、立柱(Ф
140mm*4.5mm)和防阻块(196mm*178mm*200mm*4.5mm)等组成。
3.3 技术要求
1) 波形梁板/三波形梁护栏板、立柱、端头、防阻块、托架、三波形梁垫板、过渡板等所
用基底金属材质为碳素结构钢,其力学性能及化学成分指标应不低于《碳素结构钢》
(GB/T700)规定的Q235 牌号钢的要求。
2) 连接螺栓、螺母、垫圈等所用基底金属材料为碳素结构钢,用于波形梁钢护栏时,
其力学性能的主要考核指标为抗拉强度不小于375Mpa;用于三波形梁钢护栏时,其机械
性能等级应为《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规定的4.6 级,其抗
拉强度不小于400Mpa,屈服强度不小于240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