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手帮妻子打架被追究刑事责任
东莞厚街一木桶饭老板娘因客人不满商品价格偏贵,与客人发生争执。丈夫接到妻子电话后火速赶到现场,将受害人放到再地,踩踢受害人致使骨折住院。近日,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蒋得喜(化名)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3月5日下午。在东莞厚街镇开木桶饭的被告人蒋得喜(化名)接到妻子的电话,说有人在店里闹事。被告人蒋得喜(化名)火速赶到他家饭店,看到有一男子正指着妻子的鼻子破口大骂,被告人蒋得喜(化名)上前就将男子放倒在地,被告人蒋得喜(化名)对着倒在地上的男子背部踩了一脚后又踢了一脚,造成该男子左侧2—7肋骨骨折。经鉴定,该男子所受损伤为轻伤。案发后,经公安机关调解,蒋得喜(化名)妻子与被害人协商达成协议:由蒋得喜(化名)一次性赔偿该男子医疗费等费用12000元,被害人对蒋得喜(化名)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得喜(化名)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对被告人给予谅解,且被告人蒋得喜(化名)能当庭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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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桥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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