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WER-RFE4810YY锂离子电池组产品规格书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北京杰森威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制造的JSWER-RFE4810YY锂电池组的产品规格。
2.产品类别和产品型号
2.1类别
圆柱锂离子电池组
2.2产品型号
JSWER-RFE4810YY(本产品可以采用很多不同的电芯,例如:三洋、松下、三星等1500-1600mah的高倍率动力电芯,也可以采用三星、索尼、松下2000-2900mah容量的中倍率电芯)
3产品基本特性
序号 | 项目 | 特性 | 备注 |
3.1 | 容量 | 最小:7.5AH 典型:17AH | 根据选用的电芯来确定 采用高倍率1.5AH18650最大放电电流可达100A 高容量17AH采用松下NCR18650B |
3.2 | 标称电压 | 48V | |
3.3 | 充电终止电压 | 54.6V(13S)/58.8V(14S) | |
3.4 | 放电终止电压 | 39V/42.0V | |
3.5 | 标准充电电流 | 2-5A | |
3.6 | 标准放电电流 | 2A-100A | |
3.7 | 工作温度范围 | 充电温度: 0~45℃ 放电温度:-20~60℃ | |
3.8 | 重量 | 4.0Kg | |
3.9 | 外形尺寸 | 270X95X75±2mm | |
4.特性:电性能
序号 | 项目 | 测试方法 | 标准 |
4.1 | 标称容量 | 在环境温度为(20±5)℃的条件下完全充电后静置0.5~1小时,以0.2C放电至39V/42.0V。 | 7.5-17AH |
4.1 | 荷电保持 | 完全充电后在(20±5)℃的环境中储存28天,再以0.2C电流恒流放电至39V/42.0V。 | 剩余容量≥85% |
4.1 | 高温性能 | 完全充电后的电池放入(55±2)℃的高温箱中恒温2h后,以0.2C电流恒流放电至39V/42.0V。 | 放电容量≥95% |
4.1 | 低温性能 | 完全充电后的电池放入(-20±2)℃的低温箱中恒温16~24h后,0.2C电流恒流放电至39V/42.0V。 | 放电容量≥40% |
4.1 | 贮存 | 进行贮存试验的电池应选自生产日期到试验日期不足3个月的电池,电池贮存前应按规定的充电制式给电池充入40%~50%的容量,然后在环境温度20℃±5℃,相对湿度45%~85%的环境中贮存12月。贮存期满后,电池按规定的制式完全充电后,再以0.2C的电流放电。 | 放电时间应不小于 4h |
4.1 | 循环性能 | 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以0.5 C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2 C5A,停止充电,搁置0.5h~1h,然后以0.5 C5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结束后,搁置0.5h~1h,再进行下一个充放电循环,直至连续两次放电时间小于96min,则认为寿命终止。 | 循环寿命应不低于 500次 |
5.标准测试环境
温度:25±2℃ ;
相对湿度:45±20%。
6保质期限
保质期是从出厂日期(标签)开始起六个月。
7产品责任
由于误用会引起电池过热、发生火灾或爆炸,请您严格按照北京央唐科技有
限公司规格书和文件后面的注释使用电池;对于没有按照规格书进行操作所
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北京央唐科技有限公司将不负担任何责任。
8.电池使用时警告事项及注意事项
为防止电池可能发生泄漏、发热、爆炸,请注意以下预防措施。
警告!
严禁将电池浸入水中,保存不用时,应放置于阴凉干燥的环境中;
禁止将电池在热高温源旁(如火、加热器等)使用和留置;
充电时请选用锂离子电池专用充电器;
严禁颠倒正负极使用电池;
严禁将电池直接接入电源插座;
禁止将电池丢于火或加热器中;
禁止用金属直接连接电池正负极造成短路;
禁止将电池与金属(如发夹、项链等)一起运输或贮存;
禁止敲击或抛掷、踩踏电池等;
禁止直接焊接电池和用钉子或其它利器刺穿电池;
禁止用尖锐部件碰撞电池;
禁止在高温下(炙热的阳光下或很热的汽车中)使用或放置电池,可能会引
起电池过热、起火或功能失效、寿命减短;
禁止在强静电和强磁场的地方使用,否则易破坏电池安全保护装置,带来不
安全的隐患;
如果电池泄露,电解液进入眼睛,请不要揉擦,用清水冲洗眼睛,立即送医
治疗;
如果电池发出异味、发热、变色、变形或使用、贮存、充电过程中出现任何
异常,立即将电池从装置或充电器中移离并停用;
如果电极弄脏,使用前应用干布抹净,否则可能会导致接触不良功能失效;
废弃电池应用绝缘纸包住电极,以防起火、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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