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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极性应正确连接,不可反接。
2.电池使用前应充好电
3.充电方法按我司的技术规格书
4.请不要将电池/电池组短路。此举可能造成电池/电池组的永久破坏。
5.请不要将电池/电池组投入火中或试图拆开。
6.请不要在电池/电池组上直接焊接。
7.如果电池/电池组在极限条件下使用,可能减少寿命:如,极限温度,深度循环,过充电或过放电。
8.电池/电池组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大批量出货或运输前应对电池进行放电。
9.为防止电池性能降低,在电池/电池组需要存放超过10个月的情况下,应对电池/电池组在10个月内进行最少一次的充放电。
10.请存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如发现吞食的情况,请立即联系医生。
11.请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在密闭的包装中,电池可能产生气体并且可能在有火源的环境中导致爆炸。
备注: 1.环境温度
2.充放电时间仅供参考
3. IEC 61951-2 (2003)循环寿命测试:
循环工步号 | 充电 | 搁置 | 放电 |
1 | 0.1C充电16小时 | 无 | 0.25C放电2小时20分 |
2~48 | 0.25C充电3小时10分 | 无 | 0.25C放电2小时20分 |
49 | 0.25C充电3小时10分 | 无 | 0.25C放电至1.0V/只电池 |
50 | 0.1C充电16小时 | 1~4小时 | 0.2C放电至1.0V/只电池 |
循环从工步1到工步50必须重复进行,直到工步50的放电容量低于3小时. |
经过以上500周充放电循环后,电池的0.2C放电容量应大于等于电池的标称容量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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