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6000酒精测试仪器
主要技术参数:
型 号 :AT6000
传感器类型 纳米半导体酒精传感器
工作电压 DC4.5V(3×AAA电池)
欠压指示 Vcc<3.30V±0.10V显示欠压;Vcc<3.00V±0.10V欠压关机
工作电流 ≤120mA
使用环境 温度: -10℃~50℃ 相对湿度:≤95% 无结露
测试响应时间 <5s
预热时间 <20s
测量范围 (0.00~1.00)mg/L(0.00~0.20%BAC;0.00~2.00mg/L)
报警浓度 0.24mg/L(0.05%BAC; 0.50g/L)
精 确 度 ±10% F.S
报警方式 声报警
显示方式 带蓝色背光的3位 LCD 数字配合图文显示
重 量 ≤64g (不含电池)
外形尺寸 l×b×h,mm :103×65×27
颜色:黑色
产品使用
1 打开本机后壳的电池盖,将3节AAA、1.5V的电池按极性装入本机,然后再装上电池盖,即可投入使。
2 按下“开机”键,伴随一短促蜂鸣声,背光点亮,同时屏幕显示从100到000的倒计时,屏幕下部显示“WAIT”字样,提示机器运行预热程序,此时请不要吹气,否则会影响测试精度。预热完毕,“WAIT”显示消失,探测器发出一声蜂鸣,同时显示“BLOW”字样,“C”字母游动显示,此时即可开始下一步的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
说明:预热过程中,倒计时速度与上次测试浓度有关,浓度越低,倒计时越快,否则越慢。
3 被测试者深吸气,当屏幕上“C”字母游动显示时对准本机吹嘴连续均匀吹气,直到本机发出一声蜂鸣,停止吹气。
4 吹气结束,屏幕游动显示“”符号,同时显示“TEST”字样,提示正在分析测试结果,此时不要吹气,否则会影响测试结果。分析结束后屏幕上所显示的浓度值即为测试者呼出气体中的酒精含量,该值保持数秒之后,本机自动关机。
5 若要进行下一次测试,须重新按“开机”键,过程参照上述2~4。
使用说明
1、按动开关健一次,测试仪的LCD显示屏便会亮灯,同时会发出“咇”的一声。
2、数字亦会由10跳到0,便完成预热程序。
3、将口部贴近呼气测试感应器,并连续3-5秒呼气到感应器内。
4、显示屏可读取测试结果。
5、当测试结果达到下列范围时,“Caution”“警告”字句便会显示
√0.02% BAC(or 0.2g/l)to 0.05% BAC(or 0.5g/l)
0.05% BAC(or 0.5g/l)to 0.08% BAC(or 0.8g/l)
6、当测试结果达到下列的范围,“Danger""危险"字句便会显示。
√over & EQUAL 0.05% BAC (or 0.5g/l)
over & EQUAL 0.08% BAC (or 0.8g/l)
7、《机动车驾驶员驾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规定》强制性全国标准: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2mg/ml时驾驶机动车为酒后驾车;大于或等于0.8mg/ml时驾驶机动车为醉酒驾车。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新交通法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庆
酒后10mg/100mL( = 0.01%)酒后驾车
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
醉酒驾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处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
上述规定针对营运车辆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体现了国家对公共安全的重视。
醉酒驾车肇事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新法对饮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酒后驾驶标准
酒醉驾驶标准
上海
酒后0.3mg/mL( = 0.03%)
酒醉1.0mg/mL( = 0.1%)
浙江
酒后0.2mg/mL( = 0.02%)
酒醉1.0mg/mL ( = 0.1%)
四川
酒后30mg/100mL( = 0.03%)
酒醉100mg/100mL ( = 0.1%)
酒醉100mg/100mL(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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