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煤炭行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电力、冶金、铁路、钢铁、船舶、、 消防、化工、部门、大型企业、石化装置、石油平台、加油站、油泵房、中转站等易燃易爆场所。适用于ⅡA、ⅡB、ⅡC级爆炸性气体环境。 21区、22区可燃性粉尘环境。
1.适用于1区、2区危险场所;
2.适用于ⅡA、ⅡB、IIC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3.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温度:T1~T6;
4.广泛用于石油开采、练油、化工、军工等危险环境及海洋石油平台、油轮等危险场所工作及场景照明之用。
注:要求IIC类或户外使用时请注明订货时请变压器的容量,初级电压,次级电压,以及出线口的规格及数量。
技术参数
1.执行标准:GB 3836.1、GB3836.2、GB3836.3、IEC6007-0、IEC60079-1、IEC60079-7
2.防爆标志:Exde II BT6
3.额定电压:AC 220/380V
4.额定电流:10A
5.使用类别:AC-14
6.防护等级:IP65
7.防腐等级:WF1
8.引入口规格:G3/4”
9.适用电缆外径:φ9mm~φ14mm
产品特点
外壳采用ZL102铸铝合金外壳,表面高压静电喷塑,配不锈钢外露紧固件,产品外形美观。
电缆或钢管布线均可。
符合GB3836-2000,IEC60079标准要求。
适用范围组别含义
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按各自的标准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我国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O区、1区和2区。(与IEC国际电工委员会一致)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0区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2.防爆电器设备分为二类:
Ⅰ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Ⅱ类除矿井以外的场合使用的电气设备
1.3Ⅱ类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ⅡA,ⅡB,ⅡC三类;并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六组。
1.4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引燃温度分组,见表1。
1.5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见表2。
表1
组别 引燃温度t(℃)
T1 450
T2 300
T3 200
T4 135
T5 100
T6 85
表2
类别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 最小点燃电流比
ⅡA ≥0.9 >0.8
ⅡB 0.5 0.45≤MICR≤0.8
ⅡC ≤0.5 <0.45
性质:在规定试验条件下,气体、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与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点燃电流之比。中国规定气体、蒸气危险物质按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ⅡA级,ⅡB级和ⅡC级。最小点燃电流比≤1.0,>0.8的为ⅡA级;≤0.8,>0.45的为ⅡB级;≤0.45的为ⅡC级。例如,乙烷、乙烯、乙炔分别为ⅡA级,ⅡB级,ⅡC级危险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