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资质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决定书》有效期内约请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约请时应当填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并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
(二)《受理决定书》(复印件);
(三)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质量保证手册;
(六)试制产品的制造和制造监检(有制造监检要求的)情况说明。
以上内容是行业相关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只是为了利于搜索引擎的收录,具体项目办理细节及流程欢迎您和您的技术人员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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