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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洁净车间
一.化装品洁净车间的概述洁净室又叫无尘室或清净室,为将一定空间范围之空气中的微尘粒子、有害空气、细菌等之污染物排除,并将室内之温湿度、洁净度、室内压力、气流速度与气流分布、噪音振动及照明、静电。而洁净室广泛应用于化装品车间等等。我们执行FS209E美国联邦标准、ISO14644-1国际标准、GB50073-2001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净度标准GMP-97及国家GMP、QS规范要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空气净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及技术支持服务,可根据客户对洁净室系统的技术要求和实际现场情况规划设计、施工及制作专业净化设备〔主要产品包括:除尘除静电净化设备、全自动人/货风淋室、传递窗、超净工作台、净化流水生产线、高效送风口、风机过滤单元(FFU)、烟尘收集器、移动自净器、无尘储物柜、除湿净化机、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等净化设备及高效、中效、亚高效、初效、烟尘空气过滤器等〕。
二.化妆品洁净厂房建筑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1.化妆品洁净厂房的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适当的灵活性。洁净区的主体结构不宜采用内墙承重。 2.洁净室的高度应以净高控制,净高应以100毫米为基本模数。 3.化妆品洁净厂房主体结构的耐久性与室内装备和装修水平相协调,并应具有防火、控制温度变形和不均匀沉陷性能(地震区应符合抗震设计规定)。厂房变形缝应避免穿过洁净区。 4.送、回风管和其他管线需暗敷时,应设置技术夹层、技术夹道或地沟等;穿越楼层的竖向管线需暗敷时,宜设置技术竖井。 5.对兼有一般生产和洁净生产的综合性厂房,其方案设计和构造的处理,应避免在人流与物流运输以及防火方面对洁净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设施: 1.化妆品洁净厂房内应设置人员净化、物料净化用室和设施,并应根据需要设置生活用室和其他用室。 2.人员净化用室,宜包括雨具存放间、管理室、换鞋室、存外衣室、盥洗室、洁净工作服室和空气吹淋室等。 厕所、淋浴室、休息室等生活用室以及工作服清洗间和干燥间等其他用室,可根据需要设置。
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人员净化用室的入口处,应设净鞋器。 二)存外衣室和洁净工作服室应分别设置。外衣存衣柜和洁净工作服柜应按设计人数每人设一柜。 三)洁净区不得设厕所。人员净化用室内的厕所应设前室。 五)空气吹淋室应设在洁净区人员入口处,并应与洁净工作服室相邻。单人空气吹淋室按最大班人数每30人设一台。当仅为100级垂直层流洁净室时,可改设气闸室。 洁净区工作人员超过5人时,空气吹淋室一侧应设旁通门。 (1)根据不同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和工作人员数量,化妆品洁净厂房内人员净化用室和生活用室的建筑面积应合理确定。一般可按洁净区设计人数平均每人4~6平方米计算。 (2)洁净室的设备和物料出入口,应根据设备和物料的性质、形状等特征设置物料净化用室及其设施。物料净化用室的布置,应防止净化后物料在传递过程中被污染。
室内装修 1.化妆品洁净厂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在温度和湿度等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墙面内装修当需附加构造骨架和保温层时,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 2.洁净室内墙壁和顶棚的表面,应符合平整、光滑、不起灰、避免眩光、便于除尘等要求;应减少凹凸面,阴阳角做成圆角。室内装修宜采用干操作,如为抹灰时,应采用高级抹灰标准。 3.洁净室的地面,应符合平整、耐磨、易除尘清洗、不易积聚静电、避免眩光、并有舒适感等要求。 4.化妆品洁净厂房技术夹层的墙面、顶棚宜抹灰。如需在技术夹层内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时,宜增刷涂料饰面。 地面、回风地沟和位于地下的技术夹层,应采用防水或防潮、防霉措施。 建筑风道和回风地沟的内表面装修标准,应与整个送、回风系统相适应,并应易于除尘。 5.洁净室和人员净化用室设置的外窗,应采用双层玻璃金属窗,并应有良好的气密性。 6.洁净室内的密闭门宜朝空气洁净度较高的房间开启。无窗洁净室的密闭门上宜设观察窗。 7.洁净室门窗、墙壁、顶棚、地(楼)面的构造和施工缝隙,均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8.洁净室内的色彩宜淡雅柔和。室内各表面材料的光反射系数,顶棚和墙面宜为0.6~0.8;地面宜为0.1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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