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QB型消防给水设备在消防给水系统中,用于保证局部最不利点水压要求而设置的局部稳压设施,消防稳压给水设备由消防稳压泵、消防稳压罐和控制设备组成。用于保证系统水压或提供初期水量的气压给水罐称为消防稳压罐,用于稳压平时最不利点水压的给水泵称为消防稳压泵。稳压设备由压力控制器检测管网压力的高低以控制稳压水泵的运行和停止,保持消防管网的压力满足火灾时消防用水的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规定: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或稳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规定可以不设的除外)。消防水箱(包括气压罐)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采用稳压消防给水系统时,系统应设消防稳压泵与消防稳压罐,消防稳压罐总容积对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小于50L(0.05m3),对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的不应小于80L(0.08m3)。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和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合并设置的稳压消防给水系统,系统应设消防稳压泵和消防稳压罐,消防稳压罐总容积不小于120(0.12m3)。 设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层建筑,当屋顶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不能保证局部楼层最不利点的消防给水静压要求时,应采用局部稳压崺。消防稳压罐的调节水容积对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小于300L(0.3m3)。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不应小于150L(0.15m3),对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消防泵或消防稳压罐的给水方式不应小于450L(0.45m3)。 消防稳压泵的流量应按系统的渗漏量计算:消火栓给水系统为5L/S],对自动喷火灭火系统宜为1L/S;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的消防稳压泵宜为3L/S。
设备基本参数: 设备最高工作压力为:0.4、0.6、(0.8)、1.0、(1.2)、1.5( 注:括号内参数不推荐使用) 消防稳压泵的流量为:0.56、1.11、1.67、3.33、5.0L/S 消防稳压总容积:0.05、0.08、0.12m3 消防稳压罐有效水容积:0.56、0.3、0.45、0.6、0.8、1.2、1.8、2.5、3.2、4.5、6.0、8.0、12.、18m3 注意:以上各系列之参数,允许向两端延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