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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
一、简要说明
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根据现行《商标法》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二、书件格式
1、《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2、《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
3、《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
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三、所需资料
1、《商标变更代理委托合同》及《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变更申请书(由流程部填写);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四、所需费用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代理费300元。
五、时间流程
1、提交申请后1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变更申请受理通知书》;
2、受理后3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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