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热油锅炉,常州红星导热油锅炉专业制造加热炉,导热油锅炉价格13861215300焚烧炉产品应符合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生产,且符合JB/T10249的规定。炉本体设计寿命不低于15年。
4.1.2 焚烧炉炉体外观应严整规矩,无明显凹凸疤痕或破损;漆面光洁、牢固、无明显挂漆、漆粒;表面处理件表面光滑、厚薄均匀,无锈蚀。
4.1.3 在垃圾额定低位热值与下限低位热值范围内,垃圾焚烧炉应保证垃圾额定处理能力,并应适应全年内垃圾特性变化的要求。
4.1.4焚烧炉采用的耐火材料、隔热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耐火材料的技术性能应能满足焚烧炉燃烧气氛的要求,并能够承受焚烧炉工作状态的交变热应力。
4.1.5 焚烧炉宜采取连续焚烧方式,并保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在额定处理量70%~110%的范围内波动时能稳定运行。
4.1.6 各炉门应启闭灵活、严密轻巧。
4.1.7焚烧炉必须设置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安全防爆装置。烟气净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CJJ90-2002的规定。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应能在线显示烟气排放状况;自动控制系统应能实时检测控制焚烧系统的各项主要工艺参数,并显示焚烧炉燃烧温度和炉膛压力等表征焚烧炉运行工况的参数。
4.1.8 焚烧炉排气烟囱应符合GB18485的规定。烟囱应按 GB/T16157-1996 的规定,设置永久采样孔,并安装用于采样和测量的设施。
4.1.9采用余热回收的焚烧炉应根据余热回收方式,配置余热利用设备,并符合CJJ90-2002的规定。
4.1.10 焚烧炉应配置助燃系统,保证垃圾热值较低时能维持正常燃烧。
4.1.11焚烧炉宜设置垃圾渗滤液喷入装置等渗滤液处理措施,避免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