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生产线进口代理】机械进口代理,香港二手设备进口报关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加强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允许进口的、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旧机电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旧机电产品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已经使用,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机电产品;
(二)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超过质量保证期的机电产品;
(三)未经使用但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机电产品;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机电产品;
(五)大型二手成套设备。
第四条 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必须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根据需要,对涉及国家安全、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的旧机电产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和到货检验,并以到货检验结果为准;对其他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到货检验。
第七条 进口旧机电产品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不得销售、安装和使用。
第二章 装运前预检验
第八条 装运前预检验内容包括:
(一)检验货物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
(二)核查货物数量、规格、新旧、残损情况是否与合同、装箱单所列相符;
(三)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做出初步评价。
第九条 根据有关规定,旧机电产品进口前需取得外经贸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生效之后、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90日前,根据下列情况办理备案手续:
(一)进口旧机电产品由外经贸部机电办公室签发允许进口证明文件的,应当持证明文件到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备案手续。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不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由地方机电办公室签发允许进口证明文件的,应当持证明文件到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不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第十条 根据有关规定,旧机电产品进口前不需要外经贸部门签发进口证明文件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备案。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不需要进行装运前预检验的,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
第十一条 装运前预检验机构应当按照中国有关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口旧机电产品进行预检验。
第十二条 装运前预检验机构应当在货物装运前完成预检验工作,并出具《装运前预检验报告》报国家质检总局。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换发《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
第十三条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可实施装运前预检验机构的认可工作及对实施装运前预检验人员资格的认可和培训工作。未经认可的机构或者人员不得从事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工作。
装运前预检验机构和装运前预检验人员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 到货检验
第十四条 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直属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正本)或者《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和《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以及其他必要单证办理进口报检手续。旧机电产品进口前需取得外经贸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的,报检时应当同时提供允许进口的证明文件。
第十五条 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核查单证,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并在《入境货物通关单》上注明为旧品,必要时实施查验。
第十六条 进口旧机电产品货物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到货检验。未明确使用地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实施到货检验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需异地实施检验的,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后,应当及时将《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正本)或者《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其他报检资料及《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三联寄送到货地检验检疫机构。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将《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正本)复印件或者《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正本)复印件、其他报检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 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达使用地6个工作日内,其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持有关报检资料向货物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货物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安排检验。
第十九条 进口旧机电产品到货后的检验项目包括:开箱检验,安全、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检验。
(一)开箱检验包括核对旧机电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新旧情况和包装情况;
(二)安全项目检验按照国家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实施检验,检查机件安全状况是否良好、操作功能是否正常、电气系统是否灵敏可靠、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等;
(三)环境保护项目检验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实施检验,对货物进行辐射检测,检查有无漏水、漏油、附着或者夹带污物、泥土、超标准排烟及噪音超标准等。
第二十条 经检验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书》。
第二十一条 经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收货人退货或者销毁。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对于不如实申报进口旧机电产品,逃避国家对进口旧机电管理的,一经发现,按照《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于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解除海关监管的检验问题,以及使用新机电产品的进口证明文件报检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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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广东珠三角市场的发展形式,不断的满足大中小企业在机械设备方面的采购需求,面对国际高端机械设备,结合中国大陆对于进口新旧机械设备及二手设备等等海关部署监管条例,聚海国际特设立《新机械进出口部》与《旧机械进出口部》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专业处理新旧机械,设备进口清关问题,至今,服务第十二年!!考虑到很多朋友对进口机械不是很懂,接下来,我来为大家简单谈谈,我是如何帮客户办理二手设备进口清关全套手续的,仅供抛砖引玉!若有不足之处,恳请各位斧正!!
以今年年初我公司代理江苏XX公司从德国进口旧车削中心清关为例:
先由江苏XX公司和德国供应商谈好机器设备的相关事宜后。江苏XX公司付汇到到德国,我司提前安排订仓,确定好出货期,同时做《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然后由德国供货方安排出口运输,报关,根据订仓纸(S/O)把货发到我司指定的海外码头,如汉堡港,即FOB汉堡港,我司负责把货运到香港,我公司从香港接到机器后,向中国中检公司申请,做香港中检,,由中检公司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中检通过后才能办理《新(旧)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即我们通常所说的O证(这里,大家要注意,这就08年下半年的新政策,与以前不同,必须要中检通过后才能受理O证申请!!以前是先办O证,后做中检,先在必须等到中检通过后才能申请办理O证);接着我司安排香港到东莞沙田码头的驳船,先到东莞商检局报检,查货(旧机电产品百分百要查货),然后出具商检通关单,凭商检通关单才能向海关申报;缴纳关税,增值税,海关进行查货,主要查品名与单证是否一一对应!这才是第二次放行,向船公司缴了柜租,向码头缴了仓租,恭喜您,就可以把货提出来啦!提货后我司先把机器运送至我司南城白马仓库.有江苏XX公司人员前来验货,并付款,再由我司安排车辆(或海陆运联运:东莞---上海---江苏)将机器运送到江苏XX公司指定的地点.
港到门进口物流流程示意图:
客户提供要进口设备资料与图片→聚海公司核算各种进口费用→报价→签定进口代理协议→聚海公司在国内办理旧切削中心进口商检备案与检验检疫申请→德国出口海运订仓→ 海运到香港→换单,提货→聚海香港仓库→联系香港中检公司做检验→中检合格后→办旧机电进口许可证→从香港安排驳船到东莞沙田码头→东莞商检局换正本备案与检验检疫合格证书→聚海报检→出商检通关单→商检局现场检验核对→ 聚海准备进口报关资料→海关进口审核→出税单交税→海关查验→提货放行→聚海安排国内海运订仓→拖车到海运码头→上海港→拖车到江苏厂家
一般二手设备进口所产生的费用大致有如下:
香港部分:换单费,码头杂费,提货费,仓租,中检费及其代理费,中转费,
东莞部分:关税, 增值税,码头和换单,报关费用,国内报关报检,商检费用,香港到东莞运输费用,旧机电备案费,旧机电许可与证明费用,代理费用,其它费用;
以上就是操作进口二手设备的大致流程。
现在,我把二手设备进口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为什么要把设备发到香港,不能直接发到国内?
也可以,前提条件是:在做好装运前检验与旧机电备案,进口许可证后在确保您的代理公司进口OK的前提条件下是可以发到代理公司指定的国内码头;如若不然,最好先发到香港,在香港做中检(国外的中检都比较贵,时间比较长,不方便);
如果发生意外,即代理公司不能清关或需要退回发货地,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众所周知,香港是自由港,中转港;
2、为什么不从皇岗口岸进口过来还选择从沙田码头清关?
这主要是因为皇岗口岸是内陆港,像旧设备这种货很容易产生押车押夜费,(如果有部分细小的东西不合格,也有可能导致退港OK)这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在沙田码头基本上不会产生押车押夜费;
3、我什么单证也没有,能否进口呢?
在海关法许可的范围内我们能处理客户进口的全套手续与单证;
4、进口的税票可以做进项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贸易进口的海关增值税票可以做进项抵扣,具体标准参照当地国税局最新公告为准;
5、我最担心我的设备进口的安全性?
请放心,我司只是贵司进出口的代理人,货权始终属于贵司所有,更不用担心海关查货,因为,我司一切手续合法,更不存在海关扣货或其它丢失货的情形;当然,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如天灾,水灾,地震等;如货值高的话可在运输过程中购买保险,如海运的一切险等;
聚海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市聚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专业操作拍卖标的物以及转型、转行、停产企业,搬厂等闲置机械设备的进出口综合物流服务。如:二手纺织设备、经编机、冲床、车床、铣床、磨床、钻床、刨床、油压机、剪板机、转弯机、空压机、滚齿机、发电机、叉车、包装机等机械设备的进口备案/装运前检验代理/进口海运/进口清关等等手续的代理。除柜货,散货机械外,对少量及单台设备的进口操作本公司也一样重视!欢迎各厂家、企业、单位等各界人士来电咨询!我们期待着为您提供服务!!
如果有朋友在进口旧设备,二手机械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将您想了解的问题(请提供要进口设备的:具体中文名称,型号,产地,出厂日期,长宽高,重量,数量,成色,新、旧购买设备的货值,每台设备清晰的全景的正面、左,右两侧和铭牌部位图片各1张)发送至我的邮箱: info56@163.com。QQ:992650302 我会时间提供使您满意的进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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