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鸿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淮的一级货运代理公司,是一家香港综合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专业承接中港一般贸易进出口、中港快递、中港运输、国际快递,散货拼车,代客户报关、单证、退税、拖车;提供物流咨询及物流方案设计为一体的综合性中港物流企业。
“鸿威国际物流”多年来深受广大客户的支持和信赖,服务覆盖深圳、香港、广州、东莞、江西、湖南、厦门、上海、苏州、宁波等城市。国际代理网络遍及欧洲、美洲、东南亚及中东地区,并以香港、深圳、广州、澳门、珠海、上海国际机场及码头为依托,配合中港车接驳,充分利用港澳自由贸易区的优势,为客户提供选择多样,操作灵活的中港物流及海空运服务以及珠江三角洲、泛珠三角的优势物流服务。公司在深圳、香港、广州、江西、惠州、东莞等地均设有大型中心集散仓库,并且香港仓有安全的消防系统和CCTV24小时监控。公司自有一支庞大的运输车队,拥有中港吨车28部,中港拖头22部,深圳盐田蛇口拖头25部,国内车15部,专车上门提货,并配有经验丰富的业务跟单人员。公司本着以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以服务第一,安全快捷的服务品质来满足客户的要求,相信能助您一臂之力!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应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
(二)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如承运人证明托运人的声明价值高于1601民用航空规章货物的实际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赔偿。
超过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期限运达的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托运人或收货人发现货物有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或延误到达情况,收货人应当场向承运人提出,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填写运输事故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有索赔要求,收货人或托运人应当于签发事故记录的次日起,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当填写货物索赔单,并随附货运单、运输事故记录和能证明货物内容、价格的凭证或其它有效证明。
超过法定索赔期限收货人或托运人未提出赔偿要求,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