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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条件及基础资料清单
一、 新设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要求:
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目前政策倾向于扶持注册资本 2 亿人民币或 3000 万美元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
2、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融资租赁业从业经验。
二、股东的要求:
1、境内股东:
(1)最近 3 年连续盈利;
(2)最近 1 年年末净资产率不低于 30%;
(3)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 80%以上;
(4)信用记录良好;
(5)遵守注册地法律法规,最近 2 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境外股东: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 500 万美元。
(2)可用于长期投资的净资产规模大于本次投资额。
(3)最近 1 年年末净资产率不低于 30%
三、租赁公司股东前期需准备的基础资料:
1、境外股东需提供的资料:
(1)境外公司(同意出资注册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2)境外公司证书复印件;
(3)境外公司境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两份(表明投资方的资信状况,需在 6 个月以内颁发的),需翻译成中文;
(4)境外公司的公司印章(备用,加盖申请资料之用);
(5)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中文版审计报告复印件);
(6)境外公司资料(包括企业章程)律师公证原件两份,境外公司全套资料需提交到中国司法部认可的机构做认证,如是海外公司还需提供中国驻当地大使馆(领事馆)备签;
(7)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身份证复印件。
2、境内股东资料(需盖公章):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验资报告复印件;
(6)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7)没有违法违规纪录证明;
(8)董事长及主要股东简历复印件;
(9)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
(10)同意出资注册成立融资租赁公司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