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创期企业(成立不满36个月)创新项目,地方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其中: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一般为10万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1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约为50万元。2、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地方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其中: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一般为15万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15万元。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约50-100万元。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