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的指挥。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具体含义为(1)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道交法实施条例》将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2)交通标志。包括知识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3)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4)交通的指挥。交通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
信号灯常识[2](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