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筑物地基基础及场地的位移观测,宜按两个层次布设,即由控制点组成控制网、由观测点及所联测的控制点组成扩展网;对于单个建筑物上部或构件的位移观测,可将控制点连同观测点按单一层次布设。
2控制网可采用测角网、测边网、边角网或导线网;扩展网和单一层次布网可采用角交会、边交会、边角交会、基准线或附合导线等形式。各种布网均应考虑网形强度,长短边不宜悬殊过大。
3基准点(包括控制网的基线端点、单独设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包括控制网中的工作基点、基准线端点、导线端点、交会法的测站点等)以及联系点、检核点和定向点,应根据不同布网方式与构形,按本规程第2.0.4条的规定进行选设。每一测区的基准点不应少于2个,每一测区的工作基点亦不应少于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