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的资料:
1、装箱单、商业FP、贸易合同 2、中文成份表 3、原产地ZHENG 4、MSDS 5、危险品包装证明 6、提单 7、报关报检委托书
贵司所需提供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提交国外化工品生产厂商对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化工品声明书”
2、提交所进口化工品产品的基本“成分”、牌号、型号、产地、外观、标记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如为外文资料,进口申请人应将资料翻译成中文,同时加盖公章。
3、化工品使用时要配稀释剂、固化剂的,须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注明稀释剂、固化剂的品名及配比,同时提供稀释剂、固化剂样品。
4、提供所要的化工品样品至少1公斤,原装上要原包装。20公斤以上的原包装化工品,由申请人提出,并能提供实物外包装照片的,可取1公斤以上的样品另装,包装上要加贴标签。
5、不同型号的化工品、要分别备案。
备案申请:
1:进口化工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进口代理商(以下称备案申请人)根据需要,可以向备案机构地方检验检疫局申请进口化工品备案。
2:备案应在化工品进口至少2个月提前申请
3:申请进口化工品备案时,备案申请人应填写《进口化工品备案申请表》
4:备案申请人递交备案申请表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备案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印章),需分装的进口化工品的分装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印章)。进口化工品生产商对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声明。
2、关于进口化工品产品的基本组成成分、品牌、型号、产地、外观、标签及标记、分装厂商和地点、分装产品标签等有关材料(以中文文本为准)
5: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专项检测:(15个工作日内)
备案登记:(3个工作日)
《进口化工品备案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内,当有重大事项发生,可能影响化工品性能时,应对进口化工品重新申请备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备案机构吊销《进口化工品备案书》,并且在半年内停止其备案申请资格:涂改、伪造《进口化工品备案书》;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累计两次发现报检商品与备案商品严重不符;经检验检疫机构抽查检验,累计3次不合格的。
我司代理天津/北京/上海/河北石家庄/廊坊/西安/山东济南/青岛化工品进口报关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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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享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进口报关:刘国良 TEL:18522711695 TEL(微信):13342096552 QQ:181653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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