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程序
(一)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外经贸厅申报。
(二)生产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外贸流通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叁份。
审批时限 省外经贸厅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对需补报的材料一次性提出。
二、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应提交的材料
(一)外贸流通企业
1、企业书面报告。
2、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企业需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7、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 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 经工商、、统计、外贸企业确认的专项材料报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二)生产企业
1、企业的书面申请。
2、经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
3、经年审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要提交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7、高新技术企业、机电产品生产企业、要提交科技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的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填写的附表: 〈1〉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
三、(一)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企业,申请材料由省外经贸厅审核,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核准的答复,对准予的材料备齐后负责转报外经贸部。并在收到外经贸部核准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二)生产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材料备齐后,直接由省外经贸厅核准。3个工作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对准予登记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不准予登记的说明理由。
四、进口食品到岸报关清关的程序
1、备案、食品要海关备案
2、报检(2个工作日出通关单)
3、报关(5-7个工作日)
4、出税单---交税—放行、
5、抽检—(2周出卫生证)
根据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口食品必须贴中文标签才能上架,同时必须随商品携带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另外,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体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日期标示、贮存条件、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辐照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对使用辐照处理过的原料,应在配料表中标明;对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要求,食品标签的中外文需一一对应。“合格的洋食品必须贴有中文标志,标志上的各类信息,一个都不能少,否则就为非正规产品。因此,看准中文标志尤为重要,没有中文标签、保质日期标注不明确的进口食品,消费者一定不要购买。”
万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1-60751660
手机:15202182316
咨询QQ:97559612
邮箱:97559612@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3611号 金桥国际商业广场6座906-908单元
公司网址:www.vanha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