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158109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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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
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
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
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大专中
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
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 《食品检验工》成绩通过者颁
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
格证书,作为检验人员上岗资格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
企业取得或换发生产许可证的重要证明。 鉴定方式:
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
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
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
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和高级另行安排(提前
通知);中级资格1200元/人;高级资
格1800元/人 :3800元/人 ;高级:58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