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律师陈律师金牌团队,136咨3222询9800,23年专业律师,专注合同纠纷,丰富的行业经验,我们值得信赖。我们的执业理念:用最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最满意的法律服务。只要您有法律上的需要,我们团队必定竭尽所能,为您排忧解难。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地铁5、6号线区庄站B2及1号线东山口C出口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设立在广州市的繁荣中心,毗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广州市著名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同时与各级政府、司法单位有着良好的交流和工作关系。在办理公益事业捐赠合同纠纷案件方面,我所更是在业界享誉盛名。本所拥有强大的资深律师团队,汇集了来自全国知名学府的法律人才,实战经验丰富,拥有不少业内津津乐道的成功案例。团队领头律师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3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一、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质量、用途、种类、数量和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二、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将受赠财产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对于接受的救助灾害的捐赠财产,应当及时用于救助活动。基金会每年用于资助公益事业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四、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五、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六、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七、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八、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九、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十、受赠人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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