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经常遇到对向出现的光照,使驾驶员视觉机能或视力降低,产生烦恼
和不舒适的感觉,这就是眩光。这眩光使驾驶员视觉的信息质量显著下降,易产生紧张和疲劳,使夜间行车环
境不断恶化,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潜在因素。故此应在高速公路上修筑防眩设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防眩设
施是指防止夜间行车不受对向车辆前照灯眩目的构造物。其构造物既要有效地遮挡对向车辆前照灯的眩光,也
应满足横向通视好,能看到斜前方并对驾驶员心理影响小的要求。上述规范推荐的防眩设施只有防眩板一种形
(1)公路中间护栏 设在道路中心的一种护栏网,主要是用以分离车辆上行和下行顺序行驶。防止车辆闯入逆道,并阻止非机动车、行人任意横穿、斜穿道路,起到保障交通秩序良好,预防事故发生的作用。此护栏多采用水泥、金属或水泥、金属兼用制成的墩式或栏式。
(2)隔离墩护栏 设在道路一侧或两侧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护栏网,主要是用于隔离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它起到各行其道,互不干扰,顺序行驶的作用。此护栏多采用水泥或金属材料制成,高度为600毫米左右的“墩”式。
(3)行人护栏 设在交又路口的人行道外侧或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的公路护栏网。主要是用十防止行人在路口内、车行道上任意斜穿、横穿,其次是防止由汽车辆为躲避障碍蜘车失灵闯入人行道。它起到使交通秩序良好,保障行人安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