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准检测ATC 联系人:冯先生 QQ2996341118 电话021-61853750 13917952649 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 我国政府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监委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它是我国政府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我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1年12月3日一起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认证管理。将原来的 “CCIB ”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其英文缩写为“”,故又简称“3C”认证。 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或通过模压压在产品上,仔细看会发现多个小菱形的“”暗记。每个3C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在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时,已将该编码对应的产品输入计算机数据库中,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防伪查询系统对编码进行查询。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一、电线电缆(共5种)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三、低压电器(共9种)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六、电焊机(共15种)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 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5种) 十、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 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17种) 十三、轮胎产品(共3种) 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 十五、农机产品(共2种) 十六、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十七、消防产品(共3种) 十八、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4种) 十九、无线局域产品(共1种) 二十、装饰装修材料(共3种) 二十一、玩具(共6种) 二十二、信息安全产品(共13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