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实施方案,日前,厦门市正式印发实施《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厦门自贸试验区重点发展国际贸易、航运物流、金融服务、专业服务、高端制造五大产业集群,近期培育建设区域性融资租赁业集聚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基地等十大功能性产业,力争经过三至五年的改革试验,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探索金融服务创新,基本建成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贸易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一区三中心”发展目标。规划还制定了自贸试验区产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1)货物贸易
通过制度创新和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的附加值,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促进货物贸易升级,强化进口功能,提升转口贸易功能。大力发展国际名品展示交易和保税期货交割,鼓励区内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引进更多企业和商品在区内开展仓储展示贸易业务,推动形成更多商品的进口交易中心。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通关效率,创新保税与保税延展货物联运模式,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创新引资策略,加快集聚供应链管理、贸易中间商等功能性市场主体,发展货物流在外、资金流、订单流集聚的离岸贸易。加快建设“大陆对台贸易中心”,加强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市场等载体联动建设,积极争取优惠政策,放宽台湾商品免税额度限制。
(2)服务贸易
放宽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准入条件,围绕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会展服务、专业服务、通讯服务、教育服务、旅游服务、文化服务等重点领域制定扩大开放措施,逐步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限制措施,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深化厦台服务业合作,深化与台湾在通信、运输、会展、旅游、医疗、金融、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合作。
(3)大宗商品交易
依托厦门口岸贸易优势及其周边主要产业集群,引进国内外特别是台湾等地的各类交易主体,推进石油、有色金属、酒类、糖类、粮油等大宗商品交易和资源配置平台建设。积极拓展新的大宗商品品种,包括石材、化工、大宗农产品、再生资源、钢材等。探索开展大宗商品中远期衍生品交易,争取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注重定价权和话语权提升,注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平台成为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物流中心、信息中心和定价中心。
(4)跨境电商
发展跨境电商平台,集聚跨境电商相关主体,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检验检疫、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基地。充分依托厦门与台湾特有的海快通路,实现载量高、成本低、时效快的对台物流创新和监管模式创新;利用台湾亚太转运中心以及“六海一空”自由经济示范区优势,吸引全国往来两岸甚至欧美的快件货物以厦门为口岸、通过台湾中转,积极打造立足两岸、链动全球的跨境电商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支撑厦门形成东南国际快件及跨境电商货物集散转运中心。吸引跨境电商知名龙头企业、两岸电商龙头企业(包括各大支付平台)以及与其合作的供货商、分销商入驻,带动我市外贸企业面向消费终端的进出口。支持企业设立电子商务云办公平台。引导跨境电商企业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支持企业赴海外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及相关配送体系。
(5)国际运营总部
发挥自贸试验区政策先发优势(放松外汇管制、金融开放创新、服务业扩大开放等),进一步提升总部经济功能能级,集聚跨国公司、央企、台企、大型民企的区域总部,以及营运中心、管理中心、贸易结算中心、采购销售中心、研发中心等职能型总部,营造功能性机构发展的制度环境,打造“引进来”和“走出去”总部集聚地。
(1)航运物流服务
发展保税仓储、供应链管理、国际分拨配送等业务,推动仓储物流向供应链管理转型升级,支持国际分拨配送中心拓展结算等功能,实现保税物流与非保税物流联动运作,建设两岸冷链物流中心。积极建设智慧港口,加快港口尤其码头企业的转型升级,提升航运物流辐射功能,推进自动化码头、深水泊位、航道扩建等项目建设,调整海沧港码头功能,优化提升集疏运系统,整合后方陆域空间,积极扩充内贸沿海航线,大力发展国际中转、港内驳运、内贸中转等业务。加快前场铁路大型货场和海沧口岸综合物流服务基地建设,实现临港和铁路物流的双向促进发展,拓展服务腹地。支持推进“厦蓉欧快铁”项目及相关配套,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中欧物流通道建设。
(2)航运专业服务
大力发展基础航运服务业,规范航运代理市场,扶持面向远洋货轮的船供企业,拓展航次修理等高端服务,吸引大型现代船舶管理公司入驻,建立海员教育培养基地和劳务交易信息平台。加快发展航运咨询服务业,吸引国内外知名航运经纪公司、船级社、海事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航运经纪、船舶价值评估、船舶安全技术评估,以及有关航运融资、租赁、法律等咨询业务。探索发展航运融资、航运保险、资本运作和航运金融信息服务等航运金融业,支持设立航运产业基金,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等融资服务;支持设立专业性航运保险机构,培育航运再保险市场。
(3)国际中转集拼
发挥集装箱运输优势,进一步突破航线航班、监管模式、运输政策等限制,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规模,发展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和港口国际中转集拼业务,降低国际物流成本;打造拆拼箱服务平台,方便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增设航线、航班,逐步开放地区航权,建设区域性枢纽机场和国际货运口岸机场。
(4)国际航空服务
依托高崎国际机场和规划建设中的翔安国际机场,发展航空总部、公务机服务、航空金融、航空要素交易和航空信息服务等,集聚国际航空资源要素,吸引现代航空产业链高端环节和新兴业态集聚。
(5)国际邮轮母港
依托东渡国际邮轮母港,吸引国际邮轮公司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常态化运营驻港邮轮,发展境外邮轮租赁业务、邮轮金融业务、临港邮轮旅游商业集聚区、国际邮轮旅客集散中心,吸引邮轮产业链上下游产业的集聚。促进金门-厦门游艇自驾游旅游业务发展。在发展两岸邮轮航线基础上兼顾日韩、东南亚邮轮产品,拓展临港旅游商业经济,推动东渡国际邮轮母港成为海峡邮轮经济圈的核心港口。
(6)对台航运物流合作
加强两岸港口对接,推动厦门港与高雄港、台中港建立港口合作联盟,引进台湾大型港口、航运企业,构建两岸“三通”重要口岸和高能级物流配送中心。深化两岸食品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加大专业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立两岸冷链物流行业标准互认体系,打造台湾农产品、水产品和食品的大陆中转分销物流中心。加强两岸海洋渔业合作,建设集闽台水产品交易中心、冷链物流、水产品流通加工等于一体的渔港经济区。发展两岸海上快件业务,创新两岸海运进出境快件监管服务,通过两岸高速客滚船和陆海联运,建立两岸小型货物快捷通道。加快发展对台生产物流,推进工业企业物流服务外包,发展以电子商务为依托、与海西先进制造业发展相配套的供应链物流服务。
(1)人民币跨境业务
发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贷款,跨境投融资、担保、发行人民币债券,设立以人民币计价交易结算的各类金融交易平台和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等业务,鼓励厦门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货币清算业务,建设两岸货币清算中心。争取优惠政策,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凭区内机构和个人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区内执业的个人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可按银行结算账户制度的规定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或者个体工商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办理人民币跨境收付;允许区内企业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境内外关联企业间的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
(2)融资租赁
建设区域性融资租赁业集聚区,发展飞机、航空航材、船舶融资租赁和航空交易市场,拓展大型设备、医疗器械等融资租赁。开展对台离岸租赁业务。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在区内设立专业子公司,促进融资租赁公司专业化发展,探索建立融资租赁产权交易平台。支持在区内开展境内外租赁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企业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取消金融类租赁公司境外租赁等境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对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境外租赁业务实行备案制。
(3)资产管理
集聚跨国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发展资产和财富管理公司等机构,拓展自贸试验区资产管理功能。
(4)专业金融
整合区内现有金融支持体系,发展金融物流仓储、商品交易中心等金融服务。积极培育互联网金融,在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诚信、健康、规范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其在支付、融资、理财等方面的快速简便功能,以及对中小企业更有效的金融服务能力。培育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确立“三融”发展战略,引进管理咨询机构、私募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为区内服务业总部经济及孵化中心提供助推器。
(1)文化产业
发展进口文化艺术品和文物的保税展示、拍卖等新业务,建设文化保税产业中心,带动演艺、娱乐、高端商业等集聚发展,努力建设国家两岸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2)科技服务
积极对接台湾重点高校及研究机构,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鼓励设立创业孵化服务、技术评估、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机构,发挥科技金融作用,促进两岸技术转移和创新成果转化。
(3)信息服务
围绕增值电信领域的开放,重点发展移动互联、互联网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等,建设两岸数据存储和处理中心,推动设立“离岸云计算中心”,开展离岸呼叫中心业务。
(4)社会服务业
医疗服务。吸引一批国际高端医疗品牌入驻,鼓励外资投资国内技术水平相对较弱的领域的专科诊所。利用保税优势,发展依托大型医疗设备的医疗服务,联动发展医疗器械、高端检测仪器等健康服务产品的展示交易。深化两岸养生健保、健康照护等合作。
教育服务。吸引台湾及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品牌,发展合作教育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促进教育培训业国际化发展。
(1)飞机维修
巩固现有结构维修、发动机、起落架、部附件等维修能力,拓展零部件维修、零部件制造、公务机维修及改装产业,择机发展通用飞机组装业务。创新航空维修监管办法,建设全球重要航空维修基地。
(2)新材料与新能源
重点发展硬质合金、特种丝材、功能材料等钨深加工产品,发展贮氢合金、钴酸锂等电动汽车新能源材料及产品。
(3)加工增值
促进传统加工制造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低碳环保、占地面积小的高端制造转型,向时尚化、个性化、柔性化、智能化的新型工业转型,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向两端延伸,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高增值环节提升,并与临港地区联动发展。
近期十大重点建设任务
1.建设区域性融资租赁业集聚区
扩大飞机融资租赁业务,拓展船舶、高端医疗设备、大型基础设施设备业务;开展对台离岸租赁业务,发展融资租赁、保理等混业经营非银行金融业务。
2.建设冷链物流中心
创新两岸冷链物流市场合作机制,率先建立两岸冷链物流行业标准体系,打造全程冷链物流管理体系和区域性进口冷冻食品物流配送中心。
3.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基地
争取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政策,探索创新跨境电商货物依出区状态监管,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各项服务功能,探索开展跨境直购进口、保税直销等业务,建设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仓储中心。
4.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建设厦门石油交易中心、泛亚商品交易中心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允许台湾地区企业法人在区内开展交易业务,打造石油、粮食、水产品等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5.建设保税展示销售中心
打造海峡两岸进口产品包括快速消费品、文化用品等的保税展示销售中心,形成“前店后库”的运营模式。加快海峡收藏品交易中心、华辰文化保税贸易平台等建设。扩大完善优传、东南酒业销售规模和辐射区域。
6.建设两岸跨境人民币合作先行区
发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和双向资金池业务,建设两岸货币清算中心。允许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从境外借用人民币资金,允许区内企业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鼓励厦门金融机构与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建立结对两岸货币清算业务。
7.打造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
支持信息技术和设计集成服务外包,培育和聚集手机APP、智能电机电枢片设计制造服务外包。同时发挥园区集聚新业态、新模式优势,围绕两岸青年创业特点,引导两岸青年到园区创新创业发展,建设两岸青年创业基地。
8.建设航运物流中心
允许自贸试验区试点海运快件国际和台港澳中转集拼业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探索建立货物分类管理制度,即口岸货物、保税货物、非保税货物分类监管制度。争取海沧保税港区成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吸引外籍船舶参与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增设船籍港,拓展中转业务,发挥海沧港20万吨大型集装箱靠泊优势,打造重要的航运物流中心。构筑现代铁路运输枢纽中心,实施“区(自贸试验区)港联动”,带动与临港关联的产业发展,带动厦台与临港关联的产业发展,共同打造两岸国际经济合作走廊。
9.建设生物技术产业集聚区
开展承担台湾地区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科学中药、医疗器械进入大陆注册审评、检验、审批等试点工作,促进台湾地区生技产业在厦门投资聚集。
10.建设全球重要航空维修基地
创新航空维修监管办法,支持飞机发动机等零部件维修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