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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优质服务:
1.国外资料准备/国外资料及配方审核
2.综合物流方案设计
3.化妆品北京药监局备案凭证办理
4.化妆品远程申报系统维护
5.进口报关报检/商检查验/海关查验/仓储物流配送全套服务
定义:
在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分类:
化妆品按功能主要分两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对九种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含义进行了明确界定
2,进口化妆品参考法规:
1.法规:主要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2.部门规章:主要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3号)、《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
3.卫生标准:如《化妆品卫生标准》(GB 7916—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 7919–1987)、《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系列标准等。方法标准:如《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GB/T 7917—19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GB 7918—1987)、《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系列标准(GB/T 13531—2008)、《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总则》(GB 17149.1—1997)、《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GB/T 24800.2—2009)、《化妆品中十九种香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24800.10—2009)等。
3,进口流程:![](file://C:/Documents%20and%20Settings/Administrator/Local%20Settings/Application%20Data/YNote/data/zhangzongyao888888@163.com/d36f2c430ac342249f559c32e5b530e0/237_416_582.jpeg)
化妆品行政许可办理:
进口化妆品批文流程分4个阶段:
1.在华责任单位备案
2.产品检测
3.提交国家资料,专家评审
4.下发备案凭证(普通类)或卫生许可证书(特殊类)
4,收货企业备案注册远程申报系统:
到检验检疫局做企业备案,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SFDA批件或委托书(如备案企业为SFDA批件上的在华责任单位可带任意一份批件,如不是请提供在华责任单位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说明双方的关系及委托方允许被委托方使用其批件等内容,并有双方公章。)
5,远程申报系统产品资料导入:
到检验检疫局做产品备案,提供下列资料:
1.外包装扫描图
2.外包装翻译件
3.成分配方表及相关表格
4.中文标签扫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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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口业务部: 张先生 联系方式:186-1675-4861 021-61319414
★QQ:553708627 邮箱:553708627@qq.com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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