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说明
1、本锅炉具有可靠的电气绝缘性能,设备中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回路与地之间(导体与柜体之间及电热元件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
2、锅炉及其动力柜、控制柜的金属壳体或可能带电的金属元件与接地端之间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其与接地端之间的连接电阻不大于0.1Ω。接地端应有足够的尺寸以便能够承受可能产生的最大接地电流。锅炉及其动力柜、控制柜都应在其主接地端标有明显的接地符号。
3、该锅炉有足够的电气耐压强度,应能承受冷态电压2000V和热态电压1000V、50Hz的1min耐压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4、该锅炉设置有电流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和缺相保护。
5、锅炉的电器控制柜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标准:
1)GB50169-19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2)GB50056-1993《电气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GB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4)GBJ 149-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