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药剂量大、灭火能力强、移动方便,灭火后不留痕迹。适用于扑灭液体、气体和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是油泵房、加油站、油槽等易着火场所的理想灭火设备。
一、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技术性能和参数
型号:MTT/24
灭火剂量(kg):
有效喷射时间(s):≥20
有效喷射距离(m):≥4
喷射剩余率 (%):≤10
喷射滞后时间 (s):≤5
灭火级别 (B):89
使用温度(℃):-10~+55
充装系数(kg/L): ≤0.60
注意事项:
(1)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
(2)灭火器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有严重腐蚀场合存放。
(3)一经开启必须维修再充装.
(4)维护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修理、再充装应送专业维修单位进行。
灭火时一般由二个操作,先将灭火器推或拉到火场,在距燃烧处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放开喷射软管,紧握喷枪,对准燃烧处;另一个则快速打开灭火器阀门。
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方法
1、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方法 :使用时,首先拨掉安全销,然后握紧压把进行喷射。
但应注意,灭火时要保持直立位置,不可水平或颠倒使用,喷嘴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远及近,快速向前推进;要防止回火复燃,零星小火则可采用点射。如遇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可使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射流由上而下向容器的内侧壁喷射。如果扑救固体物质表面火灾,应将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喷射。
2、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维护保养
a、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取用方便的地方,储存处的环境温度 为—10度C~45度C。
b、不得存放在采暖或加热设备附近和阳光强烈照射的场所,以免变质失效。
c、每隔半年检查一次灭火器上的压力,压力表指针指示在红色区域内,应立即补充灭火剂和氮气。
d、每隔五年或再次装灭火剂前,应进行相当于设计压力1.5倍的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报废评定
1 维护检查的报废评定 灭火器在维护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a) 筒体外表涂层脱落或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b) 无压力指示器;
c) 筒体有可见的变形;
d) 器头有可见的裂纹;
e) 使用说明标志模糊不清或残缺;
f) 底座破裂、磨损、腐蚀而失去作用;
g) 灭火器的提压把以及阀门等金属件严重腐蚀;
h) 无生产日期;
i) 无生产许可证或无认证或认可标志;
j) 非金属材料器头;
k) 按标志上的生产日期算起,已超过10年;
l) 由非合法的维修单位维修的灭火器;
m) 当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时。
2 维修检查的报废评定 灭火器在维修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a) 存在5.1条所列的缺陷情况之一的灭火器;
b) 阀门不能开启;
c) 无卸压结构;
d)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的筒体和器头的水压试验结果不符合GB4351-1997中5.10.1.1条的要求,或推车式灭火器的筒体和器头的水压试验结果不符合GB8109-87中3.7.3条的要求;
e) 按GB12137-89的要求进行气密性试验时,在试验压力等于灭火器的最大工作压力(PMS)下,筒体或阀门出现泄漏;
f) 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部表面有锈蚀的凹坑;
g) 筒体外部磕伤、划伤、凹坑和线腐蚀或面腐蚀的深度大于或等于设计壁厚的10%
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报废后的处置
判为报废的灭火器应送合法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残存的推车二氧化碳灭火器应予回收。
报废的灭火器的筒体应由回收单位负责销毁。销毁的方式为压扁、打孔或锯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