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博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和深圳财政局批准的综合全方位代理机构 本公司拥有多名从事多年工商行政管理等经验的专业人士,能够快速高效的为您解决各种难题 ,从而解决您后顾之忧。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 3万到3亿内资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 二、 外国投资者在深圳设立合资、独资、办事处、代表处的注册登记。 三、 内、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股权变更、公司转让收购、年检、执照延期、注销、地址、名称 或经营范围、企业类型变更。 四 、内、外资企业税务代理〔1〕记帐报税〔2〕零申报〔3〕税务违规处理的申请〔4〕公司帐目混 乱的清理〔5〕企业年报、季报的财务报表。 五、 内资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代理申请。 六、 内、外资企业的年检〔1〕正常年检 〔2〕过期年检〔3〕专业性强的项目特别年检 七、 资本验资、审计、资产评估。 八 、香港公司、BVI公司、海外公司注册。 九、 各类大额工商罚款疑难问题解决。 十、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 公司成立以来,已经成功注册了上千家各行各业的大小公司,从而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我们将终遵循信誉第一,快捷高效,合理合法的办事原则,愿与广大新老客户真诚合作,携手并进,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企业价值观: 用口碑生存与发展 核心价值观: 专注于心,服务好每一家客户 专业于行,做企业发展的贴心顾问 博远经营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博远 宗 旨: 以诚信、专业、敬业、高效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以满足顾客的需求,协助顾客成功为宗旨。
深圳有很多代理记账服务的公司,您该如何擦亮眼睛去挑???选?您又知道代理记账有哪些好处吗?
企业的会计账务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记录,税务部门以此作为对企业进行征税、稽查的依据。任何企业都需要面临着国税和地税两个税务机关的稽查,而且税务稽查是具有可追溯性的,即是说稽查部门可以稽查企业以往年度的账务,并追究责任。可见企业会计处理的责任重大。因此,企业选择会计人员或者会计服务,都应该十分慎重。
采用代理记账服务,较之企业聘用会计人员记账,有以下几个优点:
一、节省费用。
代理记帐与聘请一名专职会计所需费用相比较要低廉得多。
二、 免除人员招聘管理之忧。
使用代理记账服务,企业无需考虑会计人员的生活福利以及迁户、招调等问题。代理记账则不存在此类问题。
三、安全、准确、保密。
专业化程度更高,对各种涉税事务更清晰明了,比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更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精准地操作各项相关事务;我们还负有为您的企业保密的责任,如发生问题可追究法律责任。
四、会计工作延续性更好。
代理记账机构作为一个企业为客户提供服务,即使相关服务人员变动,也不会产生业务中断,避免由于企业内部人员流动造成工作中断和交接失误。
五、服务专业。
代理记账机构拥有专业团队,能较好地理解和贯彻各种政策,确保企业账务处理、纳税申报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我们的记账人员专业知识强、经验丰富,且能及时掌握相关政策的变化,这些是一般会计做不到的。
选择深圳博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您免除后顾之忧:
1、由专业团队把关审核,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2、由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为您量身定做一套合适的账务体系;
3、减少为寻找可信的会计人员而带来的烦恼,同时可节省费用支出;
4、随时在线查询您公司财务状况,纳税申报情况等 高级财税顾问专业的,针对您公司帐务问题的隐患给予准确评估及意见。
5、 纳税申报准确及时,避免逾期报税所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1.版权登记软件著作权
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件》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计算机软件所有人应向软件登记机构办理软件菱权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定的初步证明。
凡已办登记的软件,在软件权利发生转让活动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中国藉的软件著作权人将其在中国境内开发的软件权利向外国人许可或转让时,应当报请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
(一)软件著作权的客体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二)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
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深圳博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国际国内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版权登记、资质认证。免费查询商标检索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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