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陈列的目的就是要让商品在货架上充分显示自己,限度地引起顾客的购买欲望,商品的陈列技术是非常关键的。合理、规范的商品陈列,必须掌握几个原则。
一目了然的原则(显而易见的陈列原则)
超市所采用的是自助式的销售方式,是由商品本身来向顾客最充分地展示、促销自己。对连锁超市而言,商品陈列是的,也是最直接的销售手段,要做到让商品在货架上达到最佳的销售。因此,要使商品陈列让顾客显而易见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商品品名和贴有价格标签的商品正面要面向顾客;
每一种商品不能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
进口商品应贴有中文标识;
商品价目牌应与商品相对应,位置正确;
标识必须填写清楚,产地名称不得用简称,以免顾客不清楚。
实践证明,连锁超市的商品价格标签位置对顾客挑选商品时,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规范打贴价格标签的位置,就显得十分重要。同时,价格标签位置的规范化,对收银员提高收银速度创造了条件。
提高到打贴价格标签的位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商品价格标签的打贴位置应在商品正面的右上角,如遇右上角有商品说明文字,可打贴在右下角。
罐头商品价格标签打贴在右上角,绝不允许打贴在罐盖上方,因为,罐盖上方容易积灰尘,不便理货员整理清洁商品,尤其是不畅销的商品(罐装、盒装商品)。
瓶装商品价格标签打贴在商品正面的右上角,如酱油、酒瓶等。
高档商品、礼品的标签打贴位置要打在商品正面右上角的侧面。
商品因季节、时令价格调整时,必须将原价格标签撕掉,重新打贴价格标签,绝不允许同一种商品出现两种价格,以免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减少收银员的操作差错。
商品陈列分类要容易选购。目前国内营业面积100 M2以上的便利店经营商品一般在2000到25000种左右,500到10000种左右。店内商品的大分类、中分类、小分类表示要清楚,不要混乱,使顾客进入店堂内很容易找到自己要购买的商品。
商品陈列位置要容易找到。商品陈列位置符合顾客的购买习惯,对一些季节性的、节日期间、新商品的推销区和特价区的商品陈列要显著、醒目,使顾客明白商品所表达的意思。
陈列的商品要使顾客容易看见。
商品要正面面向顾客。
商品摆放要从左到右,标价牌固定在第一件商品下端,作为商品位置起点标记和隔邻商品的分界线。
商品陈列在货架上端时,要稍倾斜,使顾客能看清楚。
陈列器具、装饰品以及商品POP不要影响店内购物顾客的视线,也不要影响店内照明光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