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电咨询
深圳安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认证请联系 :苏小姐
手机:15626176326/18028705586
座机:0755-86178395
传真:0755-33229357
QQ:2832019065 ,service.e@anbotek.com
地址:深圳南山区前海路深能源工业小区一栋一楼
核心内容: 2001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汞含量超过0.0005%(w%)的电池和蓄电池,包括与用电器具配套的电池和蓄电池;汞含量不超过2%(w%)的纽扣电池单体和电池组免于此禁令;
2013年10月10日,欧洲议会一读通过有关取消无线电动工具电池的镉豁免以及禁止纽扣电池中含汞的规定。其中,有关无线电动工具电池中的镉豁免可继续沿用至2016年12月31日,禁止纽扣电池中含汞的规定并没有明确具体的时限,同时,对助听器用纽扣电池中的汞含量进行了豁免。禁止纽扣电池中含汞的时限要求以及助听器用纽扣电池豁免的限量要求将在后续的规定中进行明确。
此次发布的2013/56/EU指令规定,有关无线电动工具电池中的镉豁免可继续沿用至2016年12月31日,而含汞量不超过2%(重量百分比)的纽扣电池可继续沿用至2015年10月1日。对于助听器用纽扣电池,欧盟委员会应在2014年10月1日前对其豁免进行重审并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报告。如证明助听器用纽扣电池符合本指令的要求缺乏明显的证据支持,日后或许延迟其豁免日期。对于不符合本指令要求,但在本指令生效之前已投放市场的电池,可继续在市场销售直至库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