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方桩适用于下列条件:
1、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和7度以下地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基础工程;抗震设防烈度8度的地区,仅适用于非液化土、轻微液化土场地,且结构高度不超过24米的多层建筑物;
2、主要承受竖向受压、竖向受拉的低承台桩基;
3、多层和结构高度不大于100米的高层建筑物桩基础;结构高度超过100米时,应专门论证;
4、素填土、杂填土、淤泥质土、粉土、粘性土、稍密及中密的砂土等场地;
5、微腐蚀性、弱腐蚀场地;特殊情况下,具有中等腐蚀场地若需采用空心方桩基础,应进行专门防腐蚀设计;
6、适用于设计年限为50年及以下的桩基工程。


空心方桩比管桩有三点优越性:
(1)外截面为方形比圆形更适宜堆放,空心方桩的方形截面比圆形更有利于接桩施工,还有就是在在静压法施工中空心方桩不会像管桩那样容易被夹碎;
(2)在相同面积的实体形状中,圆周长最小,即空心方桩截面的外周长一般比相同截面积的管桩的周长大,可以通过简单的计算来说明。对于以侧摩阻力为主的摩擦桩和端承摩擦桩的桩型,空心方桩占有优势;
(3)相同的截面积,空心方桩比管桩的截面惯性矩大些。


要求:
外观质量
(1)端板不得有可见裂缝。
(2)端板外侧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坑和麻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