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环宇质量认证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22000/HACCP、ISO27001、ISO20000、CMMI、ISO/TS16949、ISO13485、SA8000、QC080000、FSC等咨询辅导和CE认证、CCC认证、QS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认证、劳安认证、HALAL清真认证(哈拉认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的专业第三方认证咨询机构,并且帮助企业完成及通过率100%。
我们的服务对象包括企业、机构、政府及个人,服务范围涵盖石油、化矿、农产品、工业品、消费品、食品、汽车、建筑,以及物流、零售等重要行业。公司与多家高校、研究机构和专业实验室合作。拥有专业齐全、阵容强大的国家注册咨询师、培训师队伍。通过对近千家企业的咨询服务,在制造、贸易、通讯、化工、建筑、物业管理、设计院所、金融、旅游、信息安全、仓储、物流、汽车维修等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咨询经验,现已有千余家企业经我司咨询一次性通过了认证。我们与国内外认证机构有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如:方圆认证中心、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北京中联天润认证中心、上海中正威认证中心、中国CQC认证、华夏认证中心、航协认证中心、中国船级社认证、、英国的BSI、德国的TUV、法国的BVQI、挪威的DNV、瑞士的SGS、英国赛瑞、英国的NQA、美国的AQA等,可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尽心帮助企事业单位规范管理、节能降耗、优化成本;获取更多的利润而建立一个有责、有序、有效、系统的管理体系。
青岛环宇认证本着"卓越品质 一流服务 恒久合作"理念,以专业、诚信、求实、创新、研发的价值宿求,真诚为广大新老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煤安、矿安(MA、KA)标志认证
在中国煤矿安全技术体系中,对矿用设备进行认证,应是确保煤矿安全的重要一环。人们逐渐认识到,对矿用设备进行认证对煤矿带来的好处。国家经贸委和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了《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及《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等文件。这些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标志管理机构,确定了产品管理的范围及具体的安全标志管理的细则,是安全标志管理方面较全的一个方法。上述措施确保了设备在井下的安全使用
煤矿标志认证 (简称MA、KA认证)是国家煤矿安全标志办公室针对煤矿井下用品实施的一种强制认证,凡是在矿用产品安全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取得认证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采购和使用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但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
产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标志,需经申请填写申请书、初审和合格登记、评审和发证几个步骤。
1、申请
(1)申请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②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经营场所、技术力量;
③主要管理者应了解煤矿安全相关法规;
④有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生产设备;
⑤有满足产品安全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⑥生产工艺先进、合理、可靠;
⑦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⑧具备成品生产(组装)与出厂检验条件;
⑨其他有关条件。
(2)申请安全标志的产品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①满足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
②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
③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应当有省部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认可的鉴定或评审意见;
④其他有关条件。
(3)申请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生产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安全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向认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②产品生产标准(技术条件)、产品图纸、工艺流程图等技术文件;
③产品照片;
(4)其他有关资料。
2、初审
认证机构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符合要求的,向申请单位发出受理通知书。
3、评审
认证机构对通过初审的产品进行技术审查、现场评审及产品抽样与检验工作:
(1)技术审查:组织安全标志评审人员对申请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的标准、图纸等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提出技术审查报告。
(2)现场评审:组织安全标志评审人员对申请单位的资格、技术力量、生产设备和检验手段等生产条件进行现场评审,提出现场评审报告。
(3)产品的抽样与检验:委托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的检验机构,对矿用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提出检验报告。
认证机构在下发受理通知书后4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技术审查、现场评审和产品检验工作。认证机构在初审、技术审查、现场评审和产品检验的基础上,对申请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作出综合评审。
(4)仪器评审:委托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权的检验机构,对单位必备仪器进行评审,必备仪器出了生产需要基本仪器还有阻燃性能测试仪器:“青岛山纺”M612酒精喷灯燃烧燃烧试验装置,主要用于输送带、煤矿用阻燃输送带、煤矿井下用聚合物制品、煤矿井下用塑料管、煤矿井下用橡胶管、液压支架用软管及软管、煤矿用钢丝绳牵引输送带、煤矿用钢丝绳芯输送带、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橡胶缓冲托辊、煤矿用塑料假顶带的阻燃性能测定。
4、发证
认证机构对终审合格的产品,发放《安全标志证书》,准许在其产品和包装上使用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规定的《安全标志标识》;向生产单位所在地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未设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分别备案,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予以公告,青岛环宇认证
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有效期,依据产品标准和管理要求,一般为2年到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