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快速办理吉林白山企业飞行塔类实施安装许可认证
条 资质申请单位对评审结论或者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行为有异议时,可以在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证机关申诉。发证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处理结论仍有异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二条 在鉴定评审工作过程中,由于评审机构和资质申请单位一方或者双方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和解的,双方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 起重机械型式备案的监督管理按照《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是行业相关标准的节选,内容与标题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只是为了利于搜索引擎的收录,具体项目办理细节及流程欢迎您和您的技术人员来电咨询。欢迎新老客户来定制优质产品认证,我们为您提供全面、稳健、效率的服务!
本公司专业为您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咨询代办服务,及具体承接代办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各类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电梯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民用核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立体车库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大型游乐实施制造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铁路产品CRCC认证以及其他各类行政许可证取证咨询服务。
联系人:郝芹 (总经理)
手 机:13605180375 / 13851787257
电话及传真:025-83619622
Q Q:2323174057 / 1445404680
微信号:13605180375
邮 箱:1445404680@qq.com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289号锦华大厦1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