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企业次进口水产品需要办理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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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进口水产品的标签要求
1. 日本对水产品标签规定的法律和标准规范
日本对水产品的标签要求主要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关于农林物资的规格化及品质表示的正确化法律》(JAS法)。
《食品卫生法》 (Food Sanitation Law)
《关于农林物资的规格化及品质表示的正确化法律》,JAS法(日文,英文)
并且,进口日本的水产品标签,必须符合《新鲜食品(又称易腐食品)质量表示基准》和《水产物质量表示基准》的规定。这个两个标准都是强制性标准,对日本水产品的标签标注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新鲜食品(又称易腐食品)质量表示基准》[PDF]
《水产物质量表示基准》[PDF]
2. 日本对进口水产品的标签要求
日本对进口水产品的标签要求,不仅要符合《食品卫生法》对标签的一般规定,以及普遍要求的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和标注形式。 而且还要符合《新鲜食品(又称易腐食品)质量表示基准》和《水产物质量表示基准》对进口水产品标签的相关规定。
(1)《食品卫生法》对标签的一般规定。
(2)日本普遍要求的食品标签标注内容。
(3)日本普遍要求的食品标签标注形式。
(4)《新鲜食品(又称易腐食品)质量表示基准》和《水产物质量表示基准》对进口水产品的标签要求:
a. 食品名称——需标明能传达其内容的常用名称。并标注在容器或包装的显著位置。
b. 原产国名称——进口水产品需标明水域名称和原产国名称。如果在表明水域名称有困难时,可标明水产品所到达的港口名称,或者港口所在的辖区名称。并标注在容器或包装的显著位置。
c. 净含量—— 净含量的标注应按照《计量法》的规定执行。
d. 冷冻水产品的标签应标明“解冻”(“defrosted”)字样;养殖水产品的标签应标明“养殖”(“cultured”)字样。
e. 标签上的字体需按照规定尺寸印刷,字体大小应大于等于《日本工业标准》(JIS)规定的8镑(point)
本月20日,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实施并落实次降税。在今后20年内,中澳的绝大多数商品贸易将逐步迎来“零关税”时代,包括澳洲龙虾在内将实现免关税。不过福州澳洲水产进口商表示,免关税后澳洲龙虾进口受惠有限,零售价不会大幅下降。
澳大利亚的牛羊肉和海鲜产品一直备受中国消费者青睐。其中龙虾制品、罐装鲍鱼等现行关税为5%,与目前22.85%的综合税率(综合关税、增值税税率)相比,免关税后只需缴纳17%的增值税。“相比增值税,5%关税占比太小,免关税后一只澳洲龙虾进口价可能只比之前减少一二十元,受惠幅度有限,国内市场零售价不会大幅降价。”昨日福州某水厂进口经销商孙先生告诉记者,免关税后预计福州市场上澳洲龙虾价格不会大降。“澳洲龙虾的进口价格主要受澳洲当地捕捞量和国内市场需求影响,澳洲龙虾每批进口都不一样,国内市场零售价也是每天都在变化,免关税对零售价调整意义不大。”
成都企业次进口水产品需要办理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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