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3C认证,
儿童推车CCC认证 首选华晟欧检测.
1.适用产品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儿童乘骑玩耍的各种材质的童车类产品,包括:
儿童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在 435mm~635mm 范围内);
儿童三轮车;
儿童推车;
婴儿学步车;
玩具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小于 435mm);
电动童车;
其它玩具车辆(不含滑板车)。
2.认证模式及获证条件
2.1 认证模式
初始工厂检查 + 产品抽样检测 + 获证后监督
注:产品抽样检测可以在初始工厂检查前进行。
2.2 获证条件
1)产品符合下列适用的产品认证用标准的要求:
儿童自行车:GB 1474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
儿童三轮车:GB 14747《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
儿童推车: GB 14748《儿童推车安全要求》
婴儿学步车:GB 14749《儿童学步车安全要求》
玩具自行车: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电动童车: 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 19865《电玩具的安全》(不包括第 20 章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
其它玩具车辆: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注 1:上述产品如附加具有玩耍功能的玩具或部件作为童车产品的配饰、挂件,这些配饰、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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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应通过 CCC 认证或符合相关标准(GB 6675、GB 19865)适用条款的要求。
注 2:上述产品如附加有带电部件作为童车产品的辅助功能,该部件应符合 GB19865 标准的相
关要求。
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规
定。
注:以贴牌方式(ODM)生产产品获得认证证书的持有人,不得将认证结果作为与其它生产厂
合作申请认证的依据。
3 认证基本环节
♦ 认证的申请
♦ 初始工厂检查
♦ 产品抽样检测
♦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 获证后的监督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的申请
4.1.1 认证单元的划分
委托人应按单元进行申请,认证机构按单元批准证书。
同一认证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同一制造商、同一生产厂生产,且符合下
表中产品单元划分原则的一个或一族产品视为同一单元。具体产品单元划分原则见下
表:
产品类别 释义 单元划分原则
儿童
自行车
最大鞍座高度在 435mm~635mm
范围内,仅由儿童的人力通过
传动机构驱动后轮的两轮车
辆。
包括:各种轮径、款式的儿童
自行车。
1、主要承载结构相似(菱形、单弯型、
双弯型、折叠型)
注:避震型若不单独划分单元,抽样测试
时,以避震型作为主检产品。
2、主要承载件材质相同[合金、钢材、其
它材料(包括非金属)]
3、最大鞍座高度相同(大于 435mm 小于
560mm、大于或等于 560mm 小于 635mm)
儿童 各种车轮与地面接触点呈三角 1、主要材质类别相同(钢材、铝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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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释义 单元划分原则
三轮车 形或梯形(即窄轮距须小于宽
轮距的一半),可承载一名或多
名儿童并仅以其人力驱动前轮
而行驶的车辆。
包括:各种款式的儿童三轮车
(含推骑两用)。
塑料、其他材质)
2、主要承载结构相似(普通单人骑行、
普通双人骑行、折叠型)
注:避震型若不单独划分单元,抽样测试时,
以避震型作为主检产品
儿童推车 预定承载一名或多名儿童,由
成年人推行的车辆。
包括:各种款式的可调节和不
可调节儿童推车。
1、座位数相同(单人、双人)
2、车体折叠形式相似(不可折叠式、伞
把式、其他折叠形式)
3、主要结构相似(座式、卧式、座卧两
用式)
4、车轮(组)数相同[三轮(组)推车、
四轮(组)推车]
婴儿
学步车
能在脚轮上运转的座架,婴儿
在车内就座后可以借助框架的
支撑、可用脚驱动进行任意方
向活动的车辆。
包括:各种框架结构的婴儿学
步车。
1、座架结构相似[X 型(折叠型、非折叠
型)、圆形/环形(折叠型、非折叠型)]
2、主要承载件材质相似(金属、非金属)
玩具
自行车
最大鞍座高度小于等于 435mm
的,仅由儿童的人力通过传动
机构驱动的两轮车辆。
包括:各种轮径、款式的玩具
自行车。
1、主要承载件材质相同(钢制、合金)
2、主要承载结构相似(菱形、单弯型、
双弯型、折叠型)
注:避震型若不单独划分单元,抽样测试时,
以避震型作为主检产品
电动童车 由儿童驾驶、以直流电为能源
驱动的车辆。
包括:各种款式的电动童车。
1、结构相似(可用脚起稳定作用、不可
用脚起稳定作用)
2、轮数、座位数相同
3、适用年龄组相同(36 个月及以下/37
个月以上)
其它玩具
车辆
除上述车辆之外,由儿童本身
力量驱动、预定承载儿童体重
的其它车辆。
1.承载件材质相似
2.玩耍方式和承载结构相似
3.车轮数量、座位数量相同
4.适用年龄组相同(36 个月及以下/37
个月及以上)
4.1.2 申请认证时需提交的认证资料
委托人按认证申请单元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注册或合法登记的证明资料。
2)工厂概况:
a)工厂一般情况(所申请产品的生产规模、能力及生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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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工厂的关键生产设备清单;
c)工厂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精度、检
定周期等);
d)生产厂满足《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质量管理文
件(通常在初次申请认证和/或质量管理文件发生换版/重大变更时需提交)及组织机构
图。
如何识别真假3C标志?
3C标志的解释: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认证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联系人 高小姐 13714222029
QQ 805235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