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晶灿LCO-72-12C型废臭气体净化设备主要针对中型企业一般风量的废气、臭气、异味净化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大量排放不仅影响了空气环境质量而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健康.一些具有较强活性的VOCs在一定条件下与氮氧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引起大气中臭氧浓度增加; 或与大气中的自由基反应形成二次气溶胶污染,对大气中O3和灰霾等空气污染的形成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而间接地影响了人体健康.另外,部分VOCs本身具有毒性和致癌性,属于有害空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造成直接的危害。
适用范围为:再生炼油厂、污水处理厂、橡胶制品厂、制药厂、食品加工厂、汽车铸造厂、塑料加工厂、印刷厂、污水提升泵站、油脂加工厂、化工厂、以及其它类型的中型企业废臭气体净化治理。
LCO系列废臭气体光催化净化设备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环保专利产品:(专利号:ZL2009201717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