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原为上海松江********工业4#厂房,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号,建于2005年底,为一栋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4886平方米。该厂房建筑、结构图纸齐全,原设计单位为上海市建筑设计院,施工单位为上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测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为了解厂房目前的安全状况,并保证厂房后期的使用安全,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特委托上海立胜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受检房屋进行安全性检测。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2)房屋建筑、结构尺寸及配筋复核;
(3)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4)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5)房屋变形检测;
(6)房屋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测试;
(7)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承载力计算分析;
(8)提出结论与建议,出具检测报告书。
现场检测及结果
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经现场调查了解,受检房屋为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原为上海松江********工业4#厂房,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号,建于2005年底。该厂房为一幢三层(局部四层)房屋,用于电子产品生产。厂房平面形式呈矩形,东西方向长约65.6m,南北方向宽约26.2m,该房屋总建筑面积约4886.42m2。厂房2~10轴屋面形式为坡屋面,其它区域为平屋面。该厂房室内外高差为0.30m,一层层高5.0m,二层层高4.5m,三层层高4.2m,机房层层高3.5m,建筑总高为17.5m。厂房外墙采用200mm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内墙采用100mm、200mm厚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厂房门窗均为铝合金门窗。该厂房1~2/C~D轴及11~12/[A~2/B]轴处共设楼梯2部,1~2/[1/B ~3/B]轴处设电梯一部。
经过调阅原图纸及现场调查,该厂房为一幢三层(局部四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基础采用柱下条形基础。基础埋深为-1.1m,基础宽度为1.2m~3.6m不等,基础高度为350mm、450mm,基础设计配筋为B12@200、B14@150;基础梁截面尺寸主要为500mm×1000mm,400mm×900mm,300mm×600mm,所用钢筋规格主要为B14、B20、B22、B25,基础及基础梁混凝土设计强度为C25。框架柱横向柱距主要为8.0m,纵向柱距主要为3.6m、6.0m,柱截面主要为500mm×500mm、500mm×600mm,所用钢筋规格主要为B20、B22、B25,箍筋配筋主要为A8@100/200、A10@100/200。梁截面主要为250mm×600mm、250mm×500mm、300mm×800mm、250mm×800mm、250mm×400mm、250mm×550mm、200mm×400mm、300mm×1100mm、250mm×450mm、250mm×700mm,所用钢筋规格主要为B14、B16、B18、B20、B22、B25,箍筋配筋主要为A8@100/200、A8@150、A8@200。楼板板厚一般为100mm、120mm,楼板钢筋为双层双向,配筋主要为A8@150、B10@150等,楼板支座另设有附加钢筋。地上结构混凝土柱、梁、板设计强度均为C30。厂房2~10轴屋面为钢结构屋面,采用规格为H(550~1050)×200×6×10mm拼接钢梁,钢梁上设Z200mm×70mm×20mm×2.0mm檩条,间距主要为1500mm。厂房于3-4轴、8-9轴布有屋面支撑。钢梁材质为Q345B,其余钢结构构件材质为Q235B。
受检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见附件二:附图1~附图7。
6.2房屋建筑、结构尺寸及配筋复核
现场采用LeicaTCR1202型电子全站仪(编号:JYS07-LA54-002)、Disto-D2型手持式激光测距仪(编号:JYS07-LA53-004)、300mm钢直尺(编号:JYS07-LS14-002)、5M钢卷尺(编号:JYS07-LS15-001)、PS200型钢筋探测仪(编号:JYS07-JY49-002)和0-200mm游标卡尺(编号:JYS07-LS21-002)对填充墙的分布及尺寸等建筑布置情况以及房屋的轴线尺寸、结构高度、构件截面尺寸、连接构造等结构概况进行现场复核。房屋建筑、结构现场复核结果见表6.1~表6.4。
复核结果表明:受检房屋轴线尺寸、楼层层高、结构构件(包括梁、板、柱)截面尺寸及构件配筋与设计图纸基本相符。
.1结论
通过对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的检测,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受检房屋为一幢三层(局部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使用功能为厂房,自建成后使用功能未发生改变。受检厂房未曾发生火灾、使用荷载过大、结构大修等情况。
(2)现场对受检厂房建筑、结构尺寸及配筋进行了抽样复核,结果表明,受检房屋轴线尺寸、楼层层高、结构构件(包括梁、板、柱)截面尺寸及构件配筋与设计图纸基本相符。
(3)现场对房屋角部墙体进行垂直投影测量,测量其顶部相对底部偏移值,测量结果表明,厂房最大倾斜率为1.80‰,未超出《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1999(2004版))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10‰。(测量结果包括房屋实际倾斜度和施工误差影响)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受检房屋进行相对不均匀沉降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厂房各点相对沉降较小,局部最大倾斜率为0.91‰,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关于同类建筑基础局部倾斜的限值3‰。(由于沉降观测包含施工误差,此数据仅作参考)
(5)现场对受检房屋主体结构及结构构件进行了外观损伤检测。经检测,厂房主要损伤有部分墙面泛潮,多处粉刷层起壳剥落,部分墙面开裂,个别梁柱开裂,局部地坪破损,屋面彩钢板锈蚀等。
(6)现场对受检房屋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了强度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混凝土构件抗压强度推定值介于29.6MPa~32.4MPa,强度等级可综合评定为C30,满足原设计要求。
(7)根据现场实测、业主提供的图纸等资料及有关规范,对受检厂房正常使用荷载下的承载力进行了计算。计算结果表明,各层框架柱配筋均满足正常荷载使用要求;各层混凝土梁配筋均满足正常荷载使用要求;各层楼板承载力均能满足正常荷载使用要求。
7.2建议
(1)针对目前受检厂房墙面渗水泛潮、墙面开裂、粉刷层起壳剥落、梁柱开裂、屋面彩钢板锈蚀、地坪破损等情况,建议按照《房屋修缮工程技术规程》(DG/TJ08-207-2008)相关要求进行翻新修缮。
(2)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限制荷载使用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