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给水管施工管理:
1、pe给水管电力工程在敷设电缆时,由于施工路由、工期等客观因素,经常采取“拉管”、“顶管”等技术进行地下管线施工。
2、从实际看,采用非开挖技术有不影响交通、施工周期短等优点,但由于非开挖技术对于电力企业乃各管线施工部门仍属于新兴技术,没有统的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加上各区域地理位置不同,地下管线系统错综复杂,因此非开挖施工在安性和施工管理上存在些问题。
3、为便于电力部门规范非开挖施工管理,以电缆转入正常运行后便于维护管理为原则,参照各地电力的相关技术文件并征求电力运行部门的意见,撰写了以下管理规定以供参考选用:
1、供电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供电部门)在供电方案时,电缆敷设如非特殊情况,原则上尽量避免采用非开挖施工。
2、如经现场,确实不能采取明挖施工的(如铁路、河流、繁华路段或其他障碍物等),需要采用非开挖技术,应在供电方案中明确标明(路径及长度)。
3、设计、施工前期,pe给水管从事管线非开挖施工的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供电部门不予验收送点;供电部门应提前向客户明确说明,并负责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验。
4、施工单位应向供电部门提供本单位非开挖施工规范或技术标准,并听取供电部门意见,共同确定施工方案。
5、外部工程电力电缆施工前,供电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应督促客户提前与供电所联系,由供电所组织召集客户、施工单位(委托施工公司)召开电缆敷设非开挖施工协调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