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服务热线:15962086911 江苏华鑫防水堵漏公司是一家专业承接防水堵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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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自2015年9月搬到新址后,陆续有学生出现了身体不良反应及疾病,学生家长纷纷怀疑学生症状与学校附近农药厂遗留的毒地有关。可以说,常州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卷入毒地风波的城市。如果扒开中国毒地流转的全部流程,你就会发现所有环节、所有参与者——污染企业、地方政府、开发商,都出现了失控。
中国的土壤污染问题曾经是“国家机密”。2014年4月,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耗资10亿元、于2005年4月-2013年12月开展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终于得以公开,数据显示中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此次覆盖的调查面积仅为630万平方公里,意味着中国至少有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被污染。
“谁污染,谁治理”在中国行不通,污染企业要么倒闭、改制,要么没钱。
城市内部的土壤污染触目惊心,许多工厂旧址过去是城市边缘,现在是城市中心,在这些工厂旧址的周边,土壤污染超标率约为36%。越靠近城市中心的工厂旧址,污染超标越严重。要知道,这些污染旧址,原本的使用者大多是国有工业企业。早在20世纪50年代的“大跃进”时期,就已经有国有企业对土地造成了重污染。根据世界银行(World Bank)2010年9月的报告,这些生产历史悠久、工艺设备相对落后的国营老企业,经营管理粗放,造成的土壤污染状况十分严重,有些污染深度甚至达到地下十几米。
毒地凶猛,总得有人埋单。中国很早就确立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不过这条原则在中国根本行不通,因为造成污染的国有企业可能早就不复存在。据《时代周报》,2006年湖北武汉三江地产花了4.025亿元拿下武汉汉阳区的赫山地块,结果2007年开发时发生工人中毒晕倒事件,事后才知道这块地70%的区域都遭到有机磷和有机氯农药(滴滴涕和六六六)污染。而污染这块地30多年的原武汉市农药厂已于1994年倒闭,之后组建成武汉南方轮胎有限公司,冤有头但债没主。另外一种情况是,在人们发现污染之前,土地已经被转了好几手。2010年,武汉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业主,直到乔迁新居,才知道自己花了一辈子积蓄买了一套毒房。小区所在的土地被污染近60年:1961-1965年武汉久安制药厂在这里生产硫酸和冰醋酸;1965-1997年,武汉长江化工厂建设于此;1997年后,化工厂停产,其中一个车间被某企业租来生产电镀添加剂,这些污染者分别该承担多少责任已经没法分清。许多学者常常大谈美国《超级基金法》的好处,但是其中“污染者付费,不付费就惩罚”这条就根本学不过来。
完全治理土壤污染要投数十万亿元,地方政府也掏不起这笔钱。
历史问题导致污染者无法追溯,政府理所当然要承担起治理毒地的重任,这也是2012年环保部等四部委下发的《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中强调的。理想很美好,但可惜这又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了发展经济先把土地污染了,后面再用同样的代价修复回来,天底下可没有这种“永动机”模式。
2015年,英国《金融时报》援引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蓝虹称,如果采用美国和日本发展的方法,中国需要为清理土壤污染投入7万亿元,这里面既要治理受重金属污染的农业耕地,也要治理城市工业污染遗留的土地。2014年,耶鲁大学环境360援引环保部生态司司长庄国泰的话称,中国土壤治理投入规模可能达10万亿元——土地修复是一项入不敷出的工程,地方政府没有这么多钱。
2016年,中国即将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土十条”的相关编制单位建议提取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土壤污染治理,加上中央财政、社会资金投入,每年可以投入1500-2000亿元。但这项政策最终出台的可能性不大,因为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让地方政府缺钱花,这20多年地方主要靠土地收入过活。而且在土地收入中60%是拆迁征地成本,只有1/3是土地出让收益。还有就是,2015年土地出让收入骤降21.6%,未来几年也不会好过到哪里去,在这种情况下再让地方政府拿出10%的土地出让收益治理土壤污染,似乎有些异想天开。
又想靠毒地挣钱,又想减轻修复的财政压力,地方政府就把锅丢给开发商。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土壤污染修复无望,那么把污染土地闲置在那儿,不进行再次开发不就行了。可靠土地吃饭的地方政府,不可能跟钱过不去。重庆在2004-2012年集中搬迁了137家污染企业,这些企业基本都位于黄金地段,其他城市也类似。于是一个典型的污染土地开发模式是,政府以征收的方式从污染企业手中回收污染土地,然后纳入土地储备,待规划方案确定之后,重新以招拍挂形式进行出让。
上文提到的武汉三江地产在2006年拿到的地,就是2003年由武汉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的。这次常州事件,学校对面的毒地——常隆地块原本是准备修复后用作开发SM集团投资的大型商场,后来才因为家长阻止将土地用途改为绿化及公共设施用地。
尽管环保部已经三令五申发了数次通知,工业企业关停、搬迁以及在原址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未进行土壤毒性评估和修复,将禁止进行土地流转、开工建设。但通知始终只是通知,中国目前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禁止地方政府出售没有完成土壤修复的毒地。北京上海等城市可能会乖乖遵守环保部的通知,另外一些城市就没那么安分守己了。后者的做法往往是,要么像武汉土地储备中心那样不告诉开发商这里是毒地,要么就是把毒地折价卖给开发商,开发商承担一部分污染土地修复的成本。
与此同时,世界银行也建议给予中国开发商一定优惠措施,吸引开发商来开发利用污染土地。不过现实却很残酷,不受限制的开发商在选择修复公司的时候,一般就是谁便宜、谁最快选谁。毒地的修复往往需要5-10年,甚至是20-30年,但许多开发商希望修复工作能在两年内解决战斗。
他们还会利用中国环评这个橡皮图章来节约成本。2012年《南方周末》曾报道,广州市原南方钢铁厂保障房项目,第一次环评有16万立方米的污染土壤,审议时未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院万洪富建议补充加密调查重金属污染和有机物含量,但施工方最终只做了重金属污染调查,因为修复有机物污染费用要增加。最终这份缺斤少两的环评报告照样通过了广州市环保局的审批,没人知道会给后续的住户带来怎样的隐患。
即使住进了慢性毒气室,许多人也并不知道。
毒地流转环环失守,土壤污染治理基本靠自然,购房者原本可以不选择在那里买房,学生也可以不选择在那里上学。但实际情况是,许多人都被蒙在了鼓里。像2004年北京宋家庄地铁工程建设工地工人中毒或者2006年苏州南环路筑路工人中毒昏厥的情况,只是极少数引起大面积关注的毒地急性事件。重金属污染物释放过程漫长,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大多数没有见光的毒地,正在隐蔽地危害中国人的健康。
正如西南政法大学薛艳华所说,目前中国企业遵循自愿公开为主、强制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而政府需要公开的多是宏观类信息,这导致许多居民对微观信息一无所知,包括这块污染场地曾经经历过的污染企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排放量、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方案、完工后检测验收情况。
这不经又让人想到美国爱河(Love Canal)污染事件,这场在1978年被揭露的灾难,最终让美国国会于1980年通过《超级基金法》,相关公司不得不为清除污染、撤离居民支付1.8亿美元。在这次事件中,当地居民不乏挟持联邦政府雇员等过激行为,幸运的是,他们面对的不是拼命捂盖子的常州市政府。对于中国人来说,美国人的治理经验也许永远只是一场遥不可及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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