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汽车的底盘部分由底盘生产厂家与甲方负责三包。
2、改装部分由甲方三包,期限为壹年。(易损件除外)。
3、乙方对改装部分有特殊要求的,需向甲方特别声明,但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检查验收车辆时,应对甲方销售车辆的性能及外观过行认真检查确认,并在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出具收车清单。
5、乙方购买车辆后,因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6、随车商品、配件、工具按底盘生产厂家和甲方提供清单交付。
7、在三包期内,对改装部分,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场解决。底盘部分由乙方向底盘生产厂家联系处理,甲方给予相应的协助。
六、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自乙方支付定金到达甲方账户后次日起生效 。
七、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事故发生的七天内以书面形式通报对方,告之对方不能履行的理由,并提供当地主管机关证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特别约定:
根据对方要求,在我公司定做东风天锦洒水车。康明斯190马力,电喷发动机出国四手续,4700轴距,900钢丝胎,带原厂空调。上装为12立方水罐,不锈钢罐体,前冲、后洒、侧喷、后置工作平台和绿化高炮,其他为标配。我公司出整车合格证、底盘合格证、走保手册、发票等手续。